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3-05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在北京中冶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国文清、沈鹤庭董事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在审阅议案材料后,以书面形式委托经天亮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张钰明董事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在审阅议案材料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刘力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国文清董事长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经天亮董事代为主持。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同意在境内外股票上市地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披露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冶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冶若干具体内控制度的议案》
1、同意修订后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1)第十九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四)每年至少一次研究、审查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含技能、知识和经验),以推行公司战略;”修改为“(四)按照公司的战略、业务模式及具体需要,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政策(包括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或专业经验),每年至少一次研究、审查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
(2)第十九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中加入“(五)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3)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责的其他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2、同意修订相关内控制度。
修订后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发布的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