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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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赵剡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鹃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5 本报告正文中所使用的词语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释义部分具有相同涵义。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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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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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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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动力机械业务重组事项
2013年7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公司以募投项目之大功率农用柴油机项目已建资产单方向柴油机公司增资;(2)大功率农用柴油机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拟继续以增资方式将该募投项目有关资产注入柴油机公司,并建议授权董事会审批后续向柴油机公司增资事宜;(3)以公司所持动力机械公司42%股权向柴油机公司单方增资。(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1日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及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充公告》。)
2013年8月19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以大功率农用柴油机项目已建资产向柴油机公司增资及授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2013年9月5日,动力机械公司、柴油机公司已分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新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力机械公司成为柴油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6日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3.2.2 向子公司增资及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顺利实施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燃油喷射系统产品升级扩能改造项目及新疆农装建设项目,公司以募集资金分别向燃油喷射公司增资10,373.3129万元,向新疆装备公司增资3,000万元,并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增资事项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进展及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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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剡水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