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厚爱和支持,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协商一致,自2013年1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齐鲁证券开展的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收费方式)。
一、 活动时间
自2013年11月1日起(活动截止时间以齐鲁证券公告为准)。
二、 参与基金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1 |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00013 |
2 | 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00015 |
3 |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16 |
4 | 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18 |
5 |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20 |
6 |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400022 |
三、 适用基金的优惠费率
通过齐鲁证券委托指定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或通过齐鲁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基金的前端收费方式。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齐鲁证券保留对参与优惠的基金品种及折扣率进行调整的权利,请投资者注意查阅齐鲁证券相关公告。
4、本公告解释权归齐鲁证券所有,具体业务规则及活动结束时间请遵循齐鲁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