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雷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何其聪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赵亚男 |
公司负责人雷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其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亚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30,930,517,192.50 | 27,984,754,821.20 | 27,984,754,821.20 | 10.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260,453,856.68 | 14,431,892,089.16 | 14,431,892,089.16 | 5.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4,542,761.27 | -3,448,898,300.44 | -3,448,898,300.44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2,384,530,886.78 | 1,731,713,036.64 | 1,545,101,139.69 | 37.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8,404,095.78 | 533,049,470.98 | 346,437,574.03 | 57.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39,303,541.17 | 488,820,712.49 | 302,208,815.54 | 71.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3 | 3.71 | 2.43 | 增加1.92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09 | 0.06 | 55.5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09 | 0.06 | 55.56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200,174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1.22 | 2,514,609,852 | 2,512,252,232 | 无 | |
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7 | 223,724,071 | 无 |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5 | 222,396,745 | 无 | ||
北京万华信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2 | 135,566,991 | 无 | ||
嘉鑫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1 | 122,715,991 | 无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国有法人 | 1.52 | 92,711,185 | 90,976,153 | 无 | |
上海圆融担保租赁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9 | 90,648,195 | 无 | ||
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1 | 79,963,520 | 无 | ||
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0 | 61,119,000 | 无 | ||
上海容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0 | 54,613,810 | 无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23,724,071 | 人民币普通股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22,396,745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万华信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35,566,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嘉鑫投资有限公司 | 122,715,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圆融担保租赁有限公司 | 90,648,195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79,963,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61,11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容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54,613,810 | 人民币普通股 |
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1,774,451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51,638,96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1-9月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营业收入 | 2,384,530,886.78 | 1,731,713,036.64 | 37.70% | 报告期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和投资净收益增加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314,362,313.00 | 930,843,528.13 | 41.20% | 报告期经纪业务交易规模和融资融券业务交易增加,致使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上升。 |
投资净收益 | 461,415,132.42 | 300,333,735.40 | 53.63% | 主要系按照权益法核算对盛京银行投资确认的本期投资收益与证券投资收益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41,050,542.67 | -87,626,197.46 | - | 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变动所致。 |
汇兑净收益 | -645,048.10 | 311,650.35 | -306.98%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其他业务收入 | 17,162,680.52 | 138,652,633.93 | -87.62% | 上年同期数据较大是因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01,670,488.18 | 64,329,898.85 | 58.05% | 报告期应税的营业收入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274,544,945.25 | -28,174,491.31 | - | 主要系本期对波动幅度较大的可供出售金融计提了资产减值。 |
其他业务成本 | 699,743.78 | 118,690,349.86 | -99.41% | 上年同期数据较大是因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营业利润 | 1,031,811,501.97 | 641,929,878.42 | 60.74% | 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远高于同期营业支出增长额。 |
营业外收入 | 9,019,920.03 | 14,204,907.18 | -36.50% | 上年同期数据较大是因处置房产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8,650,876.21 | 2,934,545.68 | 194.79% | 主要系本期发生房屋退租违约金支出及其他营业外支出增加。 |
利润总额 | 1,032,180,545.79 | 653,200,239.92 | 58.02% | 主要系营业利润增幅较大 |
所得税费用 | 216,168,144.34 | 126,344,103.51 | 71.09% | 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致使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
基本每股收益 | 0.14 | 0.09 | 55.56% | 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 |
稀释每股收益 | 0.14 | 0.09 | 55.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215,863,988.56 | -54,018,360.71 | - | 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综合收益总额 | 1,031,876,390.01 | 472,837,775.70 | 118.23% | 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385,377.62 | -6,153,369.37 | - | 子公司净利润水平下降。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4,542,761.27 | -3,448,898,300.44 | - | 主要系报告期回购业务融入资金及拆入资金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9,413,018.03 | -1,307,209,437.51 | - | 上年同期子公司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591,677.08 | -416,790,006.71 | - | 报告期支付2012年现金股利,上年同期支付2011年现金股利。 |
2、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 目 | 2013年9月30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客户备付金 | 1,201,635,076.47 | 794,821,751.22 | 51.18% | 期末客户结算备付金增加。 |
应收利息 | 179,645,001.21 | 133,928,706.36 | 34.13% | 债券投资产生的应计利息增加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063,439,695.13 | 631,384,156.38 | 68.43% | 主要系增加债券业务投资 |
投资性房地产 | 116,965,490.00 | 76,354,640.00 | 53.19% | 公司固定资产出租转投资性房地产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0,063,109.41 | 222,687,490.11 | -41.59% | 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转回前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其他资产 | 8,129,678,100.29 | 3,610,151,348.77 | 125.19% | 主要系本期融出资金规模增加。 |
拆入资金 | 8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300.00% | 报告期拆入资金规模增加。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3,722,738,000.00 | 779,270,000.00 | 377.72% | 报告期卖出回购业务融资规模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79,041,318.90 | 216,256,268.37 | -63.45% | 主要系应付职工工资减少。 |
应交税费 | 133,505,648.86 | 94,024,199.81 | 41.99% | 应交企业所得税费增加 |
应付利息 | 5,843,941.53 | 2,005,585.05 | 191.38% | 报告期应付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利息增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3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1家分公司的批复》(湘证监机构字[2013]61号),该批复核准公司在北京市设立1家分公司,管理黄河以北地区的证券营业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获准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目前,北京分公司正在筹办中。
2、报告期内,公司合计有34,991,98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于2013年7月8日和2013年8月19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7月4日和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1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4、2013年8月2日,公司接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司提交的《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报告材料》已获准备案,可以开展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获得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资格的公告》。
5、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3)一中民初字第10390号],该院已受理航天资管公司诉公司与火箭公司债权转让纠纷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以前年度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6、2013年8月22日,北京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和方正期货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并吸收合并方正期货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00号),核准北京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并吸收合并方正期货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获准收购北京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股权暨吸收合并方正期货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司正协助北京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和方正期货有限公司办理吸收合并事宜。
7、报告期内,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27日起停牌,并于2013年9月26日申请延期复牌、继续停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8月27日和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和《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
8、2013年8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该事项已由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9、2013年8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由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核准。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1、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IPO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承诺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 | 报告期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北京大学 | 3、在本单位作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从事与股份公司有相同业务或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4、如果出现股份公司的业务与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股份公司将较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 报告期内,北京大学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在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从事与股份公司有相同业务或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4、如果出现股份公司的业务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股份公司将较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 报告期内,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4、如果出现股份公司的业务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股份公司将较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本公司将充分尊重股份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股份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本公司提名的股份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 报告期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京大学 | 在本校实际控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校及本校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北京大学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在本公司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在本公司合法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主营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难以进行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按月对公司主要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杰
2013年10月30日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