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蒋锡培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万俊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程宏伟 |
公司负责人蒋锡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宏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9,722,888,522.99 | 9,200,627,817.16 | 5.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89,578,787.45 | 2,925,535,066.65 | -1.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1,394,877.23 | 520,894,573.73 | 0.10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8,349,222,513.45 | 6,984,611,080.42 | 19.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052,394.40 | -74,770,273.66 | 316.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2,917,973.69 | 193,314,569.68 | -15.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7 | -2.52 | 增加8.0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8 | 3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8 | 3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44,922.81 | -1,056,057.9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8,477.78 | 8,420,516.6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95,630.17 | -10,883,509.6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7,386.48 | -1,856,043.24 |
所得税影响额 | 264,215.70 | 322,982.2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64,221.44 | 4,186,532.76 |
合计 | -798,207.08 | -865,579.29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25,147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2.26 | 715,359,330 | 质押584,704,615 | |
上海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5 | 35,103,400 | 质押30,959,752 | |
上海创璟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2 | 27,884,648 | 质押27,884,600 | |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2 | 22,957,000 | ||
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36 | 13,498,000 |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7 | 3,689,459 | ||
高翔 | 境内自然人 | 0.21 | 2,051,800 | ||
林友勇 | 境内自然人 | 0.14 | 1,380,135 | ||
田蜀 | 境内自然人 | 0.17 | 1,660,016 | ||
耿雯 | 境内自然人 | 0.12 | 1,140,691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15,359,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5,10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创璟实业有限公司 | 27,884,648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 22,95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49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89,459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翔 | 2,05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友勇 | 1,380,135 | 人民币普通股 |
田蜀 | 1,660,016 | 人民币普通股 |
耿雯 | 1,140,6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由于铜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预付款项: 主要是由于预付固定资产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主要是由于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主要是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所致。
5、无形资产:主要是由于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6、应付票据:主要是由于对供应商采用票据付款所致。
7、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是由于铜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应交税费:主要是由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由于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0、长期借款:主要是由于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11、销售费用:主要是由于公司促进销售产生的差旅费增长、销售增长引起的运输费用增长及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所致。
11、管理费用:主要是由于研发投入增加、管理人员工资福利上升以及纳入合并范围内公司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主要是由于公司改变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所致。
1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是由于铜合约持有量减少所致。
14、投资收益: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处置铜合约产生的投资亏损较大所致。
15、营业外收入:主要是由于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相对减少所致。
16、营业外支出:主要是由于处置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由于公司基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由于本期借款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支付的现金股利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与上海同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工作组的诉讼事项、公司与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进展事项详见公司2013年7月19日、9月18日、10月18日公告(临2013-043、临2013-062、临2013-066)。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集团”) | 自新远东股权过户至三普药业名下之日起,若三普药业或新远东因新远东原国有股权转让而承担任何索赔、损失、损害、开支及费用,远东集团将作出及时、足额的补偿。 | 否 | 是 |
其他 | 远东集团 | 如果新远东因使用高塍镇天生圩村集体建设用地而遭受相关政府部门处罚、土地被收回或者遭受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违约金、赔偿金、搬迁费等),将由远东集团承担。除新远东已缴付的租金外,远东集团承担未来应向高塍镇天生圩村缴纳的宜集用(2008)16000120号土地的租赁费用。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集团、蒋锡培 | 远东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三普药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保证与三普药业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远东集团、蒋锡培 | 本次认购完成后,在远东集团作为三普药业的控股股东期间,远东集团及远东集团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不存在从事与三普药业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三普药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利用三普药业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三普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在蒋锡培作为三普药业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其本人及其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不存在从事与三普药业及其子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三普药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其本人不会利用三普药业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三普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远东集团、蒋锡培 | 远东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蒋锡培将善意履行作为三普药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就三普药业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和本实际控制人或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三普药业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三普药业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三普药业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和本实际控制人或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第三者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决定。远东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三普药业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集团、蒋锡培 |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不利用决策控制优势,占用远东电缆、新远东、复合技术、三普药业及其他下属公司资金,不损害上市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集团、蒋锡培 | 远东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将尽到诚信勤勉、守法经营的义务,积极妥善地经营管理远东置业,做好远东置业股权的保值增值工作,避免因远东置业股权价值损失造成质押目的无法实现。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集团 | 若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三家公司需为公司员工补缴2010年1月以前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或受到处罚或被任何利益相关方提出权利要求时,远东集团将承担经主管部门认定并要求公司补缴的全部住房公积金款项、处罚款项,且承担被任何利益相关方提出权利要求的赔偿、补偿款项,以及由上述事项产生的应由公司负担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远东集团 | 对于远东电缆因与上海同在关于《远期商品购销合同书》(合同编号为:TZ-08-08)及补充协议的争议引起的诉讼所需承担的任何赔偿、损失、损害、开支及费用,远东集团将为远东电缆全额承担。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2013年10月29日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