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总经理林志强先生及财务总监黄智俊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2,927,151,665.02 | 11,643,148,285.96 | 11.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655,220,792.93 | 6,041,716,029.47 | 10.15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975,948.17 | -227,376,577.11 | 317.69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631,681,166.08 | 2,352,635,306.20 | 11.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0,550,668.56 | 666,711,274.21 | 14.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48,790,870.33 | 405,629,111.67 | 59.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02 | 11.30 | 增加0.72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46 | 15.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46 | 15.22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36,359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的股份数量 |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02 | 505,759,725 | 0 | 417,330,000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00 | 245,448,074 | 94,505,422 | 184,500,000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其他 | 3.05 | 44,000,000 | 0 | 未知 | |||
王正荣 | 境内自然人 | 2.41 | 34,860,000 | 0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9 | 27,299,797 | 0 | 未知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稳健分层型财富1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26 | 18,130,000 | 0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3 | 14,807,234 | 0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其他 | 0.98 | 14,147,855 | 0 | 未知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0.86 | 12,360,000 | 0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3 | 12,011,966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505,759,7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150,942,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4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正荣 | 34,8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299,79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稳健分层型财富1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8,1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807,23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14,147,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2,3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2,011,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与年初相比增长30.15%,主要系对外销售增加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2、其他应收款与年初相比增长31.59%,主要系对外付款未结算所致;
3、存货与年初相比增长41.17%,主要系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备货所致;
4、短期借款与年初相比增长56.92%,主要系贷款增加所致;
5、长期借款与年初相比减少23.05%,主要系归还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6、应付账款与年初相比增长59.97%,主要系增加设备采购所致;
7、预收款项与年初相比增长72.47%,主要系预收部分货款所致;
8、应付利息与年初相比增长94.97%,主要系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71.19%,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收到的税费返还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55.25%,主要系产品出口增长,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1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7.97%,主要系员工工资增长和新增部分员工所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4.07%,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净利润大幅增长、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大幅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及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向包括三安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00万元,投入芜湖光电产业化(二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三安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10%。具体发行价格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5月28日、2013年6月18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申请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尚在审批之中。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新增国际先进的20台单腔机或者5台四腔连体机氮化镓MOCVD设备及扩充部分LED芯片产线。厦门市政府及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为鼓励、支持光电产业发展,将参照厦门市火炬园对下辖企业进口MOCVD设备实行补贴的扶持政策(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6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目前,该批设备已到3台连体机,处于安装调试阶段,预计在本年第四季度将贡献产能。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6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6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上午10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永瑞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