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新闻·市场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财富管理
  • A1:上证观察家
  • A2:上证观察家
  • A3:评论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信息披露
  • B2:专版
  • B3:股市行情
  • B4:市场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3年10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B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3版:信息披露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静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承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智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事项

    二、利润表主要变动事项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事项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静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王承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朱智勇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58,166,360.671,581,944,958.89-3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6,465,472.45589,881,250.05-10.75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813,267.67-70,513,944.90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5,280,994.2339,188,532.31-6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16,717.60-3,416,341.7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16,013.65-3,416,341.71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0.62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3-0.0138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93-0.0138不适用

    股东总数60,20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1949,942,9400
    周卫境内自然人0.914,076,5000未知
    吴立宏境内自然人0.542,389,9890未知
    任兰境内自然人0.321,441,0770未知
    陈四龙境内自然人0.251,122,0680未知
    娄应菊境内自然人0.231,010,4000未知
    陈卓境内自然人0.221,000,0000未知
    刘琬珊境内自然人0.22990,0000未知
    林洁境内自然人0.22964,5810未知
    娄稳境内自然人0.21936,583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9,942,940人民币普通股49,942,940
    周卫4,076,500人民币普通股4,076,500
    吴立宏2,389,989人民币普通股2,389,989
    任兰1,441,077人民币普通股1,441,077
    陈四龙1,122,068人民币普通股1,122,068
    娄应菊1,010,400人民币普通股1,010,400
    陈卓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
    刘琬珊990,000人民币普通股990,000
    林洁964,581人民币普通股964,581
    娄稳936,583人民币普通股936,58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兴盛集团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报表项目2013年9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总资产958,166,360.671,581,944,958.89-39.43%收购喀什中盛,出售江阴新兰
    货币资金38,735,072.40121,748,536.23-68.18%支付工程款。
    应收账款0.0096,273.64-100.00%租金收入全额收到。
    预付款项1,999,463.00636,822.46213.97%本期预付工程款增加。
    存货491,807,013.941,026,696,141.14-52.10%收购喀什中盛,出售江阴新兰,江阴新兰存货6.34亿,喀什无存货。
    短期借款0.0049,900,000.00-100.00%本期归还前期全部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24,949,635.1365,940,054.35-62.16%本期收到供应商相关货款发票。
    预收款项105,441,536.3944,867,217.66135.01%本期收到江阴新梅楼款
    应交税费10,312,815.4634,843,679.27-70.40%本期交纳2011年计提的土地增值税22,016,758.66元。
    其他应付款25,769,921.70629,529,211.88-95.91%收购喀什中盛,出售江阴新兰,江阴新兰其他应付款大于喀什其他应付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000,000.0023,100,000.00116.45%本期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00万元,归还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10万元。
    长期借款201,185,000.00122,000,000.0064.91%本期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00万元,新增委托贷款7,300万元,归还委托贷款1750万元。

    报表项目2013年1-9月2012年1-9月份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5,280,994.2339,188,532.31-61.01%本期结转的销售收入减少。
    营业成本4,952,389.9526,915,842.42-81.60%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853,125.692,814,330.51-69.69%营业收入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
    销售费用1,797,237.57706,881.40154.25%本期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10,669,523.867,197,823.9748.23%本期管理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2,962,073.925,491,139.63-46.06%本期新梅房产贷款归还2000万,贷款利息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1,380,341.603,375,652.42-59.11%本期收到前期已计提的部分其他应收款,因此相应冲回坏账准备。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67,888.880.00-100.00%本期转让子公司江阴新兰,收购喀什中盛产生的。
    营业外支出703.950.00100.00%子公司江阴新兰的税收滞纳金
    所得税费用0.00-4,093,748.60-100.00%本期亏损,不提所得税。

    报表项目2013年1-9月2012年1-9月份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7,702,626.9136,386,349.22113.55%本期楼款销售收入大幅增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0,054,912.64132,552,883.6481.10%内部往来资金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6,244,233.9191,897,668.2648.26%本期开发成本大幅增加。
    支付的各项税费26,597,378.6444,264,827.65-39.91%上期支付土地增值税22016758.66元。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3,315,046.3298,117,167.74117.41%本期支付的相关与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幅增加。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200,752.8134,000,000.00-70.00%本期收回出售江阴新兰股权款1020.86万元,上期收到上海新兰投资款。
    投资支付的现金67,499.920.00100.00%子公司喀什中盛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余款。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0,353,000.000.00100.00%取得子公司喀什中盛和出售江阴新兰的现金净额3035.30万元。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5,165,449.059,734,924.57261.23%2012年末利润分配。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兴盛集团确保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2003年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兴盛集团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2003年由于根据规划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新梅在其所开发的新梅豪布斯卡项目中必须持有并经营部分商业面积,该部分商业地产的持有和租赁业务与公司大股东兴盛集团将发生同业竞争。公司已提出了逐步实施业务转型的经营战略,业务转型后不会与大股东产生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