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3-019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13:30
(二)召开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4层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主持: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五)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股东出席及提案审议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 | 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81774301 |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4.52 |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58177430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为增加ITV产品的通话功能,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移动电话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
2)为提升公司业务,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维修等相关内容。
3)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授权公司委派人员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上述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1 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3-20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0月31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电子”)通知,海信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自2013年7月3日至2013年10月31日,海信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7310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自2013年7月2日起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至今,海信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22184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增持前,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51890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增持后,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69201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
增持前,海信集团及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80131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增持后,海信集团及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97442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2%。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维护公司股价,海信电子自首次增持之日起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海信电子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海信电子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