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3-043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接到公司股东胡中友先生通知,收悉内容如下:
1、胡中友先生于2013年5月2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的44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6.00%)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2、胡中友先生2013年10月30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胡中友先生将其公积金转股后持有的公司股份704.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734.08万股的6.00%)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资方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0月30日,回购交易日为2014年9月29日。
目前,胡中友先生持有公司704.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1,734.08万股的6.00%,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的股份数为704.00万股(全部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方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3-04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13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3-043),因工作疏忽出现错误,特更正如下:
原公告第一条为:
“1、胡中友先生于2013年5月2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的44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6.00%)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现更正为:
“1、胡中友先生于2013年10月11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的44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6.00%)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