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金融
  • 5:新闻·市场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财富管理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注意防范冒用南方基金名义
    进行的非法证券活动的提示
  • 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的提示性公告
  • 万家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2013年11月1日   按日期查找
    B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3版:信息披露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注意防范冒用南方基金名义
    进行的非法证券活动的提示
    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的提示性公告
    万家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3-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09 股票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4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0月29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2013年10月31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3年10月31日如期召开,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王柏兴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250万元收购中利电子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中利电子的部分

    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利电子总股份的33.50%,并且中利电子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也为公司董事,中利电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01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为支持中利电子业务开展的经营起步资金,同时提高公司自有资金有效的利用率,拟对中利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中利电子的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01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stargazer cable assembly pte.ltd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350万美元向控股子公司利星科技收购其持有的stargazer cable

    assembly pte.ltd(原名为live cable assembly pte.ltd)全部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stargazer cable assembly pte.ltd100%股权,stargazer cable assembly pte.ltd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01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柏兴、龚茵、詹祖根、周建新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0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5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科技”)拟出资人民币1250万元向宁波禹华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荣添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吴宝森、上海君逸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郭俊杰、韩燕煦、陆晖娜收购其所持有的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电子”)的部分股权。其中:公司将以人民币625万元收购相关股东已认缴金额的部分股权,剩余人民币625万元认购相关股东尚末实际出资部分的部分权益。

    2、上述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利电子总股份的33.50%,并且中利电子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也为公司董事,中利电子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收购的审议情况:公司于 2013 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收购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君逸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7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小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名称:宁波禹华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仑区霞浦街道永定河路88号2幢1号202室

    法定代表人:郑旭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名称:浙江荣添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仑区霞浦街道万泉河路3号9幢1号517室

    法定代表人:陈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自然人股东:吴宝森,身份证号:2103031960****0311

    5、自然人股东:郭俊杰,身份证号:2103021958****0924

    6、自然人股东:韩燕煦,身份证号:1101081975****0065

    7、自然人股东:陆晖娜,身份证号:3211811975****0408

    中利电子上述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柏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单位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7日

    住 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通港路88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信息及通讯技术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计

    算机系统集成;电子、通讯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2、中利电子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变更前变更后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33.50%
    宁波禹华通讯科技有限公司15%12.63%
    浙江荣添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5%12.63%
    吴宝森15%12.63%
    上海君逸通讯科技有限公司12%10.10%
    郭俊杰11%9.26%
    韩燕煦6%5.05%
    陆晖娜5%4.20%
    合计100%100%

    3、截至2013年09月30日,中利电子总资产6149.77万元,负债1173.5万元,净资产4976.27万元; 2013年1-9月中利电子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73万元。(末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交易各方

    转让方(甲方):宁波禹华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浙江荣添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转让方(丙方):吴宝森

    转让方(丁方):上海君逸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戊方):郭俊杰

    转让方(己方):韩燕煦

    转让方(庚方):陆晖娜

    受让方(壬方):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交易价格

    交易各方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按照1:1作价,为人民币1250万元。

    3、 交易标的:标的公司12.5%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10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4、 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壬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实际支付转让价款在变更登记办结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乙、丙、丁、戊、己、庚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具体金额如下:

    股东转让前出资额

    (万元)

    转让前出资比例出资情况转(受)让金额(万元)转(受)让后出资额(万元)转让后出资比例(%)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0021%2013年09月30日前出资1050万元受让1250335033.50%
    2015年09月30日前出资1050万元
    宁波禹华通讯科技有限公司150015%2013年09月30日前出资750万元转让118.50126312.63%
    2015年09月30日前出资750万元转让118.50
    浙江荣添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50015%2013年09月30日前出资750万元转让118.50126312.63%
    2015年09月30日前出资750万元转让118.50
    吴宝森150015%2013年09月30日前出资750万元转让118.50126312.63%
    2015年09月30日前出资750万元转让118.50
    上海君逸通讯科技有限公司120012%2013年09月30日前出资600万元转让95101010.10%
    2015年09月30日前出资600万元转让95
    郭俊杰110011%2013年09月30日前出资550万元转让879269.26%
    2015年09月30日前出资550万元转让87
    韩燕煦6006%2013年09月30日前出资300万元转让47.505055.05%
    2015年09月30前出资300万元转让47.50
    陆晖娜5005%2009年05月09日已完成出资100万元转让404204.20%
    2013年09月30日前出资150万元
    2015年09月30日前出资250万元转让40
    合计10000100%  10000100%

    5、 款项的资金来源:自由资金

    五、 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

    六、 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收购中利电子的股权使之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延伸通讯产业链,完善公司高端通讯产品结构,并扩大销售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2、 公司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利电子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化解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6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3年10月31日,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科技”)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对象: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利电子”);

    2、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可分批);

    3、期限:12个月,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5、年利率:10% ;

    6、利息支付及还款:每季度付息一次;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7、用途:用于解决中利电子经营起步资金;配合其销售、生产工作的启动,加快相关工作的推进速度;

    8、中利电子的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由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该项财务资助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不存在需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以下期间: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柏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单位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7日

    住 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通港路88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信息及通讯技术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计

    算机系统集成;电子、通讯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股东与股权关系: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5033.50%
    宁波禹华通讯科技有限公司126312.63%
    浙江荣添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26312.63%
    吴宝森126312.63%
    上海君逸通讯科技有限公司101010.10%
    郭俊杰9269.26%
    韩燕煦5055.05%
    陆晖娜4204.20%
    合计10000100%

    截至2013年09月30日,中利电子总资产6149.77万元,负债1173.5万元,净资产4976.27万元; 2013年1-9月中利电子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73万元(末经审计)。

    公司为中利电子提供财务资助,中利电子的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支持中利电子经营起步资金;配合其销售、生产工作的启动,加快相关工作的推进速度。同时,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提供财务资助,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永盛先生、金晓峰先生、赵世君先生在召开董事会之前,认真审议了向控股子公司中利电子提供财务资助的交易事项,三位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支持了中利电子业务开展的经营起步资金;配合其销售、生产工作的启动,加快相关工作的推进速度,也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资金占用费按年利率10%收取,定价公允,符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同时,中利电子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此,我们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利电子主要产品系特种通讯产品,属于保密级类型;且已开展经营业务,企业发展前景良好,还款来源有保证,并且中利电子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六、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利科技累计发生关联交易如下:

    2013年02月07日经过中利科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2013年度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利科技为中利腾晖及其投资设立的公司(包括其各级子公司)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中利腾晖其他两位股东王柏兴、中鼎房产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2013年05月17日经过中利科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及其各级子公司2013年采购项目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利科技为中利腾晖及其各级子公司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采购项目付款担保。中利腾晖其他两位股东王柏兴、中鼎房产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2013年09月13日经过中利科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利科技为中利腾晖2013年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财务资助,中利腾晖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用。中利腾晖的其他两位股东王柏兴、中鼎房产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上述详情可查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不存在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7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将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点30分。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4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议案

    1、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内容完备

    2、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议案内容见2013年11月0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内容。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7:00 。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娴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科技集团

    邮编:215542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3)委托人股东帐号:

    (4)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8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stargazer cable assembly pte.ltd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科技”)持有利星科技(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星科技”)80.16%股权,利星科技持有stargazer cable assembly pte.ltd(原名为live cable assembly pte.ltd,以下简称为“SCA公司”)100%股权。为有利于进一步发展SCA公司业务规模以及其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拟用自有资金350万美元向利星科技收购SCA公司的全部股权。

    2、上述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SCA公司100%股权,SCA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公司董事长也为利星科技董事,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收购的审议情况:公司于 2013 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stargazer cable assembly

    pte.ltd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柏兴、龚茵、詹祖根、周建新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实施的意见。其余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收购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ongl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注册资本:48060万元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光缆、PVC 电力电缆料、电源插头、电子接插件、电工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研制开发环保新材料、通信网络系统及器材、车辆安保产品。

    2009 年11月2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简称“中利科技”,股票代码002309,发行股数335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14.825亿元。

    经2010 年03月25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红利1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0.9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 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由133,500,000 股增至240,300,000 股。

    经2012 年03月21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0,3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红利1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0.9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由240,300,000 股增至480,600,000 股。

    截止2013年09月30日,中利科技总资产为1273110.05万元,净资产为230650.11万元;2013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39284.42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20268.73万元(末经审计)。

    2、中文名称:利星科技(亚洲)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targazar link technology(ASIA)pte.ltd

    注册地址:新加坡50 kallang avenue #01-02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98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及组件、电线、电缆、光缆、电子接插件、通信终端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并建立营销网络。

    截止2013年09月30日,利星科技总资产为1638.97万美元,净资产为650.67万美元;2013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484.28万美元,净利润-74.59万美元(末经审计)。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targazer cable assembly pte.ltd

    注册资本:135万新加坡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19日

    公司地址:新加坡50 kallang avenue #01-02

    经营范围:销售太阳能产品、电缆和相关产品。

    股权关系:利星科技持有100%股份

    2、截至2013年09月30日,SCA公司总资产534.57万美元,净资产347.30万美元; 2013年1-9月SCA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7.79万美元,净利润52.09万美元。(末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收购关联交易价格为350万美元,以2013年09月30日为基准日,SCA公司财务报告净资产为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SCA的全部股权,SCA公司将从公司的孙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SCA公司业务发展及其业务的独立性。更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项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永盛先生、金晓峰先生、赵世君先生在召开董事会之前,认真审议了收购SCA公司股权的事项,三位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拟用自有资金收购SCA公司的股权,使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SCA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其业务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基于此,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