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及进展公告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及进展公告
2013-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3-068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3年5月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6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详见2013-045号公告)。
2013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部分股份的方案,依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公司首次回购数量为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成交最高价为7.30元/股,最低价为7.25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 182.27万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13年10月31日,公司已回购股份共计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成交最高价为7.30元/股,最低价为7.25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 182.27万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即到2013年11月12日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由证券交易所监控的回购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