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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拟购买北京房产评估结果的公告
    2013-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3-027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拟购买北京房产评估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购买北京房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北京房产的议案》,公司将以均价不超过每平方米4.5万元(不含税费),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盛捷FG私人有限公司所有的北京朝阳区福景苑涉外公寓的部分房产,并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事务所对公司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购买价格以评估值为参考,每平米均价不得高于评估均价。

      《关于公司购买北京房产的议案》将提交2013年11月7日召开的公司二0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内容已于2013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拟购买北京房产的评估结果

      公司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拟购买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30日出具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6号住宅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3第482号)。

      本次资产评估以2013年9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对委估用房按房地合一的方式进行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公司拟购买的盛捷FG私人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6号11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共2,366.90平方米,评估价值合计为11,936.14万元。每平方米评估均价为50,429.42 元。

      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6号住宅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3第482号);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