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公告
2013-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3-046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兴业汽配”)于2013年11月1日收到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获准从事下列压力容器的制造:
“级别:B3;品种范围:特种气瓶;备注:仅限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审批机关为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有效期自2013年10月29日至2017年10月28日。
该特种气瓶主要用于重型卡车、客车、公交车等车辆。特种气瓶作为兴业汽配的新项目,目前相关生产、技术条件已经具备,兴业汽配正积极开发新客户,如能顺利实现批量供货,后期将对公司收入及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该新产品市场开发及批量供货仍需要时间,且目前也未与客户签订供货协议,因此,该新项目给公司收入、利润带来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