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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版:信息披露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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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3-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3-058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2 年11 月 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81),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亚夏”)于2012年1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首次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并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000股(含首次增持部分),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首次增持部分)。

      2013月11日1日,本公司接到安徽亚夏通知,截至2013年10月31日,安徽亚夏累计增持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已达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安徽亚夏及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安徽亚夏及一致行动人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000股(含首次增持部分),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首次增持部分)。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2012年11月16日,安徽亚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

      2、2012年11月20日,安徽亚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

      3、2012年11月28日,安徽亚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本次增持后,安徽亚夏尚未履行增持的股份余额为1,200,000股。因公司于2013年6月实施了 2012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总股本由176,000,000股增至 228,800,000股,安徽亚夏尚未履行增持的股份余额相应调整为1,560,000股)。

      4、2013年10月30日,安徽亚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854,340股,占公司总股本0.37%。

      5、2013年10月31日,安徽亚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6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0%。

      四、后续增持计划:安徽亚夏将在承诺期限内,继续履行本次增持计划,即:自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000股,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五、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安徽亚夏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安徽亚夏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安徽亚夏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3-059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VW

      进口汽车经销业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众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芜湖上海大众4S一店,以下简称“芜湖众爱”)、宣城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宣城上海大众4S店,以下简称“宣城亚众”)分别与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大众”)签署《关于VW进口汽车业务的管理协议》。根据该协议,芜湖众爱和宣城亚众获得上汽大众授权,成为VW FBU产品(即进口产品)非独家经销商。

      芜湖众爱和宣城亚众签约成为VW FBU产品(即进口产品)经销商,可为用户提供更多的车型选择和服务,有利于扩大公司大众品牌轿车销售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