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使用募集资金建成的部分资产
获宁波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关于转让使用募集资金建成的部分资产
获宁波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3-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3-050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使用募集资金建成的部分资产
获宁波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就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宁波港集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三集司”)将拥有的穿山港区8#、9#泊位资产协议转让给宁波远东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一事(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建成的部分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3-017)),近日,公司收到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8#9#泊位资产及油改电线路资产协议转让的批复》(甬国资产【2013】30号)文件,宁波市国资委同意北三集司将穿山港区8#、9#泊位资产分别按评估核准价人民币30,589.74 万元、35,357.38万元(合计65,947.12万元),协议转让给远东公司。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