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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购买租赁设备的公告
    2013-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0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购买租赁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承诺事项概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功科技”)和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协鑫”)于2013年9月10日在江苏徐州签署了合同编号为XXACL-SCCL-2013-0729号《设备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约定精功科技将94台JJL800C多晶硅铸锭炉出租给江苏协鑫,租期5年,五年总租金为人民币9,400万元。租赁合同中同时约定:租赁期满,上述租赁合同即终止。双方人员共同对租赁设备的状况确认完好后,承租人归还租赁设备,租赁设备退场费由公司承担。但在租赁期满后,公司愿以合理价格出售租赁设备,江苏协鑫愿意购买的,江苏协鑫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上述事项详见2013年9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3-056的公司公告。

      2013年11月1日,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软控”)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在上述租赁合同期满后该租赁合同项下的公司出租给江苏协鑫的铸锭炉产品按二手设备予以购买,每台设备单价为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圆整,含税)。

      二、承诺方情况介绍

      根据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5月10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301000035499),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0日,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实收资本为1,600万元,住所:徐州经济开发区坡里路东侧、黄石路南侧;法定代表人:舒桦。经营范围:软件控制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与销售;真空设备、烧结设备、环保设备、线切割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风电装备、生物质能装备、核电装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硅晶电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截至2013年6月30日,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500万元,股东权益为5,270万元。

      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度至今与公司没有业务发生。

      三、承诺内容

      1、因协鑫软控业务发展需要,协鑫软控有意在上述租赁合同期满后,对该租赁合同项下的精功科技出租给江苏协鑫的铸锭炉产品(型号:JJL800C)按二手设备予以购买。由于协鑫软控对上述租赁合同项下设备及设备租赁使用情况较为知悉,如精功科技同意出售且在江苏协鑫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下,协鑫软控愿意以每台设备单价为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圆整,含税)购买上述设备,购买数量为上述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之相关补充协议(如有)确定的合计设备数量。

      2、协鑫软控同意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的十日内与精功科技签署相关二手设备转让协议,转让价款在相关设备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承兑票据。

      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如协鑫软控逾期付款,同意按承诺购买设备总价每日支付千分之三加付逾期违约金至付清之日止。

      对于协鑫软控承诺的上述事项,江苏协鑫同日出具了保证函,保证对协鑫软控所出具的承诺函中所承诺事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限自保证函生效之日起六年。

      四、承诺事项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到目前,公司与江苏协鑫签署的租赁合同履行正常。协鑫软控及江苏协鑫所出具的上述承诺及保证,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促进公司与江苏协鑫租赁合同的顺利实施。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函

      2、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函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