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调查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广告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2013年付息公告
  •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办公楼、收费站迁移补偿等事项的公告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
    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2013年11月5日   按日期查找
    B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版:信息披露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2013年付息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办公楼、收费站迁移补偿等事项的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
    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办公楼、收费站迁移补偿等事项的公告
    2013-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 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3-015

      债券简称: 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办公楼、收费站迁移补偿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长春市《南部新城控制性详规》,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的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长春收费站处于南部新城核心区域中心位置,因长春市南部新城建设需要,拟对本公司所属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长春收费站进行迁移。经长春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的拆迁谈判小组与本公司协商,形成长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2次)(以下简称“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中涉及本公司所属办公楼、收费站迁移补偿等事项确定如下:

      一、本公司所属的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拆迁按土地及地上物一并评估原则补偿,由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实施。本公司所属收费管理分公司临时办公场所租赁费用600万元(每年300万元,按两年计算),其费用一并纳入拆迁补偿协议中,由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同意本公司在长平高速公路扩建项目的硅谷监控管理中心增加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长春市不再另行提供建设办公楼用地,并由本公司负责实施。

      二、关于本公司通行费损失问题。由于绕城高速公路硅谷互通立交桥建设和改移人民大街高速公路出口,致使本公司通行费损失,依据最终谈判结果,同意在硅谷互通立交桥建成通车前,以财政补贴方式一次性给予本公司5亿元补偿。

      该笔款项对本年度收益不产生影响,到帐后将按照补偿期限分期计入各期损益。公司将在该款项到帐后及时进行披露,具体相关补偿款到帐日及数额等尚未确定,因此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收益的影响。

      三、关于本公司所属的长春收费站人员安置补偿问题。为了长春市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的顺利实施及保持稳定,依据最终谈判结果,同意支付给本公司500万元的收费人员安置补偿费,此费用一并纳入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拆迁补偿费中,由长春市土地收储中心支付。

      四、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本公司加油站建设问题,市工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长春消防支队等部门在选址、建设等工作上给予支持,并给予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同意本公司所属的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30公顷工业用地变性为住宅用地。

      六、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出据“吉林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分公司的监控、收费机电工程预算”,经市交通局确认金额为1860.8971万元后,一并纳入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拆迁补偿协议中,由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

      按照会议纪要,迁移工作中涉及的协议签订、补偿及收费站搬迁等工作要在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会议纪要中涉及本公司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上述事项涉及的协议尚未签订,具体相关补偿款到帐日及数额等尚未确定,因此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收益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4日

      ●报备文件: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