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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2013-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3-03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和《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变更豁免履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的批复》,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将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本次吸收合并将盘江煤电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400,420,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9%)变更为盘江控股持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盘江控股将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71,050,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7%。关于盘江控股吸收合并盘江煤电事宜,本公司已于2013年5月27日、6月17日、9月9日作出提示性公告。

      今日,本公司接到股东盘江控股和盘江煤电通知函,盘江控股和盘江煤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豁免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65号),核准豁免盘江控股因合并而增持本公司400,420,420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971,050,591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6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吸收合并导致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尚需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确认。本公司将对后续相关事项和进程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盘江控股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专项顾问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