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资助的公告
关于获得政府资助的公告
2013-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75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格林美”)和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分公司”)收到湖北省商务厅和湖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武汉市2011年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项目审计验收的批复》(鄂商运批[2013]1号),武汉分公司获得中央财政2011年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补贴资金789万元人民币,武汉格林美获得中央财政2011年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补贴资金35万元人民币,目前,武汉分公司和武汉格林美均已收到补贴资金。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财政资助不会对公司 2013 年盈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