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函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函的公告
2013-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7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何大江先生签署的其与公司股东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投资”)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函,表示在福田投资审议公司议案时,其作为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将与福田投资保持一致,该一致行动有效期至2015年10月31日。
经本公司核实,截止到2013年11月1日,股东何大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675,257股,持股比例为0.172%。其与福田投资成为一致行动人后,福田投资可行使的股东表决权合计358,736,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023%,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经本公司核实,截止到2013年11月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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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到2013年11月1日,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H的关联账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持有本公司股份41,799,894股,两个账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51,103,382股,持股比例为7.852%。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