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发电”)大股东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采取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南发电。换股实施后,东南发电的法人资格将注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规定,本所将自2013年11月7日起依法终止东南发电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