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3-03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1月05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5日9:30至11:30、13:00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华侨饭店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47,872,133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37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0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24,70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6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鹤鸣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包宇芬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朱妙芳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 意 比 例 | 反对票数 | 反 对 比 例 | 弃 权 票 数 | 弃 权 比 例 | 是 否 通 过 |
| 1 | 《关于拟转让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的提案》 | 447,528,033 | 99.923% | 339,100 | 0.076% | 5,000 | 0.001%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春辉、任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