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上证观察家
  • A3:评论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广告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农银汇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网上交易定期定额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2013年11月6日   按日期查找
    B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3版:信息披露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农银汇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网上交易定期定额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41版)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因此,“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90%+上证红利指数收益率×10%”是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为截至2013年6月30日报告期末的二季报数据。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资产净值为342,633,192.61元,基金份额净值为1.079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1.079元;C类资产净值为36,135,812.13元,基金份额净值为1.069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1.069元。其资产组合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262,302,169.7055.86
     其中:债券262,302,169.7055.86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854,603.240.18
    6其他资产206,408,696.2643.96
    7合计469,565,469.20100.00

    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9,945,000.002.6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9,945,000.002.63
    4企业债券252,357,169.7066.63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262,302,169.7069.25

    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8003612临安城建债200,00021,154,000.005.58
    212281911常城建200,00020,800,000.005.49
    3118008011德清债200,00020,592,000.005.44
    4138012013巴城投债200,00020,214,000.005.34
    511211912恒邦债200,12020,132,072.005.32

    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的其他资产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8,562.54
    2应收证券清算款979,539.16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5,421,096.94
    5应收申购款199,999,497.62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06,408,696.26

    (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A类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1.03.23-2011.12.31-2.10%0.27%2.06%0.15%-4.16%0.12%
    2012.01.01-2012.12.315.92%0.26%3.11%0.12%2.81%0.14%
    2013.01.01-2013.6.304.05%0.12%0.66%0.20%3.39%-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7.90%0.24%5.93%0.15%1.97%0.09%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C类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1.03.23-2011.12.31-2.50%0.27%2.06%0.15%-4.56%0.12%
    2012.01.01-2012.12.315.64%0.27%3.11%0.12%2.53%0.15%
    2013.01.01-2013.6.303.79%0.11%0.66%0.20%3.13%-0.0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6.90%0.24%5.93%0.15%0.97%0.09%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二)对“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三)对“相关服务机构”部分进行了更新。

    (四)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和“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进行了更新。

    (五)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按最新资料进

    行了更新。

    (六)对“基金业绩”按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七)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部分进行了更新。

    (八)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本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