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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股票代码:00598.HK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于2003年1月2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每股港币2.19元发行H股178,740.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并于2003年2月1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完成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增加至人民币424,900.22万元。
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34.44亿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36亿元(2010年、2011年及201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经新世纪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说明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六、新世纪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本公司年报公告后1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新世纪网站(http://www.shxsj.com)公布。投资者可在上述网站查询跟踪评级结果。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八、由于本公司各项业务主要依托下属子公司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应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因此,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九、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披露了201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详情请见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根据公司2013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本期公司债券仍然符合发行条件。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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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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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公司于2013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授权,本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授权。本次债券的发行经过于2013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868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首期发行20亿元,剩余数量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确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
(三)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2013年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20亿元。
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3年11月8日。
10、利息登记日: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付息日: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1月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兑付登记日:兑付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3、兑付日:2016年11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4、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无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规模的10%。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9、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20、本期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组织承销团,认购不足2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中银国际余额包销。
22、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高于募集资金的1%。
23、上市交易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5、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6、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将向上证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事宜,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发行相关日期
1、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13年11月6日
2、发行首日2013年11月8日
3、发行期限: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12日
4、网上申购日期:2013年11月8日
5、网下发行期限: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12日
6、预计上市日期: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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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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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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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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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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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信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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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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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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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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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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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证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本公司与本次发行的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评级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新世纪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新世纪评定本公司的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表示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具有最大保障;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最小。新世纪评定本次债券作为中长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优势
(1)作为央企体系中从事综合物流业务的主要企业,中国外运物流主业在国内同业中居领先地位,竞争实力较强,规模优势明显,且多元化的业务发展模式有助于提升其抗风险能力。
(2)在主业发展过程中,中国外运负债经营程度保持相对适中,其持有的货币资金规模较大,短期偿付能力较强。同时公司持有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为债务偿还提供一定缓冲。
(3)中国外运控股股东中国外运长航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公司作为其下属核心企业,在业务发展方面可得到持续支持。
(4)近年来国家一系列物流行业扶持政策的出台使中国外运拥有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风险
(1)中国外运主业属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受国际贸易形势影响较大。目前来看,短期内全球经济复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主业增长因此面临一定挑战。
(2)我国物流业行业集中度较低,全面开放后外资、民营企业纷纷涌入,中国外运面临的竞争压力较大。
(3)中国外运收入结构中进出口贸易物流占比较大,主业结构过于集中。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内,新世纪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新世纪将持续关注中国外运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中国外运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中国外运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中国外运的信用状况。
新世纪将在每年中国外运公布年报后1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中国外运和新世纪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新世纪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2年11月18日出具的《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2〕486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2年11月19日出具的《关于设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863号),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现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中国外运,注入其在广东、福建、上海、浙江、江苏、湖北、山东、天津和辽宁等地的部分企业,中外运国际联运代理公司、中国船务代理公司等专业公司与核心业务相关的资产,部分与辅助性业务相关的资产,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0.36%的股权。上述资产折合股本262,408.72万股。
(二)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3年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87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2〕35号),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178,740.60万股H股,其中162,491.50万股为公司增资发行的H股,16,249.10万股为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减持国有股售出而增加的H股股份,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0598,简称:中国外运)。2003年11月26日,公司增资后的股本变更为424,900.22万元,代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424,900.22万股。
2009年3月,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重组成立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后的中国外运长航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变动情况
1、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2002年11月20日,发行人设立时股本总额为262,408.72万股,其中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持有100%股权。
2、2003年首次公开发行H股
2003年1月29日,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每股港币2.19元发行H股178,740.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其中162,491.50万股为公司增资发行的H股,16,249.10万股为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减持国有股售出而增加的H股股份。2003年11月26日,公司增资后的股本变更为424,900.22万元,代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424,900.22万股。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本公司设立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止,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二、发行人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424,900.22万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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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外运(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注2:包括Deutsche Post Beteilgungen GmbH及DHL Supply Chain (Hong Kong) Limited分别持有的201,852,000股股份及35,616,000股股份。Deutsche GmbH及DHL Supply Chain (Hong Kong) Limited均由Deutsche Post AG全资拥有。
注3:由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的全资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直接持有。
注4:包括JPMorgan Chase Bank, N.A.持有的124,268,290股股份、J.P. Morgan Clearing Corp持有的568,100股股份及J.P. Morgan Whitefriars Inc. 持有的8,000股股份 。JPMorgan Chase Bank, N.A.、J.P. Morgan Clearing Corp及 J.P. Morgan Whitefriars Inc.由JPMorgan Chase & Co.全资拥有。
三、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本公司的内设部门组织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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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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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直接及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下列主要合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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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直接及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下列主要联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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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外运长航主营业务涵盖物流、航运和船舶工业等多个业务板块,是我国央企体系中从事综合物流及运输业务的主要企业之一,是我国最大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和国际速递公司、第二大船舶代理公司、三大航运公司之一。其综合物流业务经多年积累在国内同业中居领先地位,是中国物流标准委员会审定的我国唯一的集团整体5A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中国外运长航在国际干散货运输、油品运输、集装箱班轮和滚装船运输方面具有领先优势,是相关业内重要的承运人之一,拥有和控制各类船舶运力1,300多万载重吨,是国内唯一能实现远洋、沿海、长江、运河全程服务的航运供应商;船舶制造业务在长江流域造船企业中排名居前,位于我国造船工业第二梯队前列,在国内外享有知名声誉。目前,中国外运长航下属境内企业825余家,境外企业47余家,网络遍及全国和美洲、欧洲、非洲、亚洲等重要经济区域,与400多家知名境外运输与物流服务商建立了业务代理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截至2013年6月30日,中国外运长航资产总计为12,228,552.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555,785.34万元;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为4,819,485.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403.06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中国外运长航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有权属争议的情况。
(二)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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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57.93%股权,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外运(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2.07%股权,合计为60%。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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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为2012年1-3月陶素云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期间的薪酬。
注2:2012年12月28日,刘俊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中国外运以综合物流为主业,集海、陆、空货运、仓储码头服务、快递、船务代理及货运代理业务为一体。在多年的营运实践中培育和形成了综合物流所必须的全程方案设计、组织、协调、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中国外运建立起了覆盖中国、遍及全球主要经济区域的服务网络。除公司自身拥有一个覆盖中国重要战略和沿海地区的服务网络外,通过控股子公司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4家区域分公司和75家分支公司,拥有覆盖国内主要城市和经济活跃地区的航空货运和快递服务网络;通过与母公司中国外运长航订立的多项服务协议,得以利用其所拥有的庞大服务网络;通过与国际战略合作伙伴结成的同盟关系,得以享用他们的海外网络。
1、货运代理
货运代理业务主要是接受货主、贸易商和货代公司的货运代理委托,代其办理货物的国内和国际段的水路、公路、铁路、航空等运输,将货物从指定交货地运至指定目的地。
中国外运是中国最大的货运代理企业,拥有覆盖中国、辐射全球的庞大服务网络。中国外运承继中国外运长航50余年丰富的货运代理经验和专业化员工队伍,为客户提供海运、空运、铁路、公路全方位的运输代理服务,以及工程项目、重大件和展览品方面的运输服务。中国外运的报关业务遍及国内各省市和口岸,近年来年报关量、预录入量均超过200万票。通过世界各国的海外代理,中国外运搭建了在世界主要贸易地区的业务平台,形成遍布全球的货运代理网络。
2、船务代理
船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有四个方面,即:船舶进出港口业务、货运方面业务、供应方面业务和其它服务性业务。船舶进出港业务,包括海关申报和办理口岸有关检验检疫手续;办理船舶引航、靠泊、拖带;船舶检验、修理、扫舱、熏舱;海上救助;洽办海事处理、买卖船舶和租船在港交接手续等。货运方面业务,包括联系安排货物装卸、货舱检验、理货、交接中转、储存、理赔;代船方承揽货载;同港方签订滞期/速遣协议和结算;代船方签发提单、计收运费、代付各种款项和费用;代货主租船订舱和缮制货物运输单证等。供应方面业务,包括办理燃料、淡水、物料、伙食供应;代购、转送船用备件、物料等。其它服务性业务,包括办理船员调换、遣返、出入境手续、就医、参观游览、船员家属探望、信件传递,以及其他船上临时委托办理的事项等。
中国外运是业内领先的船务代理企业,占领中国船代市场份额的五分之一强。公司在中国拥有完善的船务代理服务网络,在大连、天津、青岛、连云港、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深圳等70多个对外开放口岸设有分支机构。公司通过提供标准化的优质服务,在国际航运界建立了良好声誉,与多家船公司签订了长期代理协议,其中包括马士基MSK、地中海航运MSC、达飞轮船CMA、长荣海运EVERGREEN、韩进海运HANJIN等多家大型国际航运企业。
3、仓储和码头服务
中国外运拥有丰富的仓库、码头和集装箱场站资源,仓储和码头服务是公司提供优质、高效货运和物流服务重要依托。仓储和码头服务是指利用公司自有或租入的仓库、货场、集装箱堆场、码头和铁路专用线等港口和仓储设施为客户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搬运等服务。由于新增、扩建了部分堆场和码头,发行人仓储码头业务的整体运营能力有所增加。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码头7个,共计24个泊位;集装箱场站73个,面积217万平方米;仓库460座,仓储面积238万平方米。
4、水运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的水运货代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物流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目前提供可覆盖泛亚主要制造和贸易地区的外贸集装箱班轮运输服务,中国沿海内贸航线服务,以及长江、珠江外贸内支线运输服务。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自有船舶19艘,运力为14.4万吨;租赁船只为111艘,运力为53.5万吨;在建船只7艘,运力为11万吨。
5、其他以汽车运输为主的服务
汽车运输作为公司货运代理和综合物流的支持业务,公司在核心业务的所有经营地区提供汽车运输服务。中国外运致力于建设全国性跨区域的干线网络,提高区域内网络的覆盖密度。公司从事跨区域长途运输与区域内配送业务、JIT运输、逆向物流、干线运输、下线入库、全国零担快运及仓储管理业务,并根据客户需要,为客户设计和提供物流解决方案。在运输管理中,公司已成功应用了运输管理系统(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System)、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 System)、位置追踪(Tracking and Tracing)、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
中国外运已形成了较完备的陆上物流作业网络体系。公司拥有营运车辆3,085余辆,提供通达全国700多个城市的配送服务,形成干线运输网络的有效延伸和扩展。
(二)营业收入及构成
2010年至2013年上半年,本公司合并口径下分类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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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我国物流行业概况
我国现代物流行业起步较晚,相对于发达国家的物流产业而言,中国的物流产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其发展的主要特点:一是企业物流仍然是全社会物流活动的重点,专业化物流服务需求己初露端倪,这说明我国物流活动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加强企业内部物流管理仍然是全社会物流活动的重点;二是专业化物流企业开始涌现,多样化物流服务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走出以企业自我服务为主的物流活动模式,发展第三方物流,己是中国物流业发展当务之急。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与各行业特别是制造业的融合进程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开始由珠三角、长三角地区,迅速向环渤海和中西部地区延伸。物流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物流业发展对于提高国民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行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二)物流行业政策
2001年,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第一次针对物流发展提出了综合性政策意见。
2004年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要求地方政府努力探索,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快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协调健康发展。
2005年6月2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八个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和各行业要高度重视物流标准化工作。《规划》提出了我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具体标准项目,建立了由物流通用基础标准、物流技术标准、物流信息标准、物流管理标准和物流服务标准五个部分组成的框架体系。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实现企业物资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系列化运作。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建立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强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推进物流信息化。加强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规划纲要不仅明确了“十一五”时期物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与重点任务,而且表明物流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其产业地位第一次在国家规划层面得以确立,对中国物流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2007年9月21日我国首部《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正式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快递服务》标准主要包括服务组织的人员、服务时限、单件重量、查询期限和赔偿标准等内容。《快递服务》标准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快递市场迅猛发展的同时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也抬高了行业门槛,有助于打破恶性竞争态势,促进行业整合。
2009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并强调必须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以物流服务促进其他产业发展。会议提出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运代理和信息等行业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涉及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作用大。必须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以物流服务促进其他产业发展。会议确定了振兴物流业的九大重点工程,提出了发展物流业的四个重要方面以及政府扶持的九项措施。物流业成为唯一服务业入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
2011年3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从土地、财税、金融三方面推进物流规划建设。
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业内称为物流“国九条”。2012年,以落实物流“国九条”为主线,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相继出台。
(下转B6版)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中国外运 | 指 |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债券 | 指 | 根据发行人2013年4月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面值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 |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
| 本期债券 | 指 | 本次债券中首期发行的总额为20亿元的公司债券,即2013年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 投资者 | 指 | 本期债券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 发行公告 | 指 |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
| H股 | 指 | 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国家发改委 | 指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上证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 | 指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德勤 | 指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新世纪 | 指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 中国外运长航 | 指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 评级报告 | 指 | 新世纪出具的《2013年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
| 公司章程 | 指 |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试点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
| 最近三年 | 指 | 2010年、2011年和2012年 |
| 工作日 | 指 |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外运发展 | 指 |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银河航空 | 指 | 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 货代 | 指 | 货运代理 |
| 船代 | 指 | 船务代理 |
| 仓码 | 指 | 仓储和码头服务 |
|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 SINOTRANS LIMITED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 |
| 股票简称: | 中国外运 |
| 股票代码: | 00598.HK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 法定代表人: | 赵沪湘 |
|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 2002年11月20日 |
| 办公地址: | 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 |
| 邮政编码: | 100044 |
|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sinotrans.com |
| 名称: |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赵沪湘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 |
| 电话: | 010-52295900 |
| 传真: | 010-52295901 |
| 邮政编码: | 100044 |
| 联系人: | 武冰、张颜、孟然、尹亚东 |
| 名称: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许刚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座15层 |
| 电话: | 010-66229000 |
| 传真: | 010-66578973 |
| 邮政编码: | 100033 |
| 项目主办人: | 许凯、傅英、陈志利 |
| 项目经办人: | 李昕蔚、何银辉、蔡亮 |
| 名称: | 川财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李林禹 |
| 住所: | 成都市锦江区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9楼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层 |
| 电话: | 010-66495912 |
| 传真: | 010-66495920 |
| 邮政编码: | 100034 |
| 联系人: | 祁源浦 |
| 名称: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 负责人: | 朱小辉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
| 电话: | 010-57763888 |
| 传真: | 010-57763777 |
| 邮政编码: | 100032 |
| 经办律师: | 任燕玲、李正慧、杨超 |
| 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杨绍信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
| 电话: | 021-23238888 |
| 传真: | 021-23238800 |
| 邮政编码: | 200021 |
| 注册会计师: | 吴蔚、张宇晖 |
| 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首席合伙人: | 卢伯卿 |
| 住所: | 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
| 电话: | 021-61418888 |
| 传真: | 021-63350003 |
| 邮政编码: | 200002 |
| 注册会计师: | 邓康、李福春 |
| 名称: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朱荣恩 |
| 住所: |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层 |
| 电话: | 021-63504375 |
| 传真: | 021-63610539 |
| 邮政编码: | 200001 |
| 经办人: | 钱进、熊桦 |
| 名称: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许刚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座15层 |
| 电话: | 010-66229000 |
| 传真: | 010-66578973 |
| 邮政编码: | 100033 |
| 联系人: | 许凯 |
| 收款单位: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
| 电话: | 021-50372294 |
| 传真: | 021-50372945 |
| 联系人: | 薛丽霞 |
| 名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法定代表人: | 黄红元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
| 电话: | 021-68808888 |
| 传真: | 021-68807813 |
| 邮政编码: | 200120 |
|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高斌 |
| 住所: |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
| 电话: | 021-38874800 |
| 传真: | 021-58754185 |
| 邮政编码: | 200120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 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1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 2,461,596,200 | 57.93% | 内资股 | - |
| 88,000,000注1 | 2.07% | H股 | - | ||
| 2 | DEUTSCHE POST AG注2 | 237,468,000 | 5.59% | H股 | - |
| 3 | BRANDES INVESTMENT PARTNERS, LP | 177,586,864 | 4.18% | H股 | - |
| 4 |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注3 | 162,997,221 | 3.84% | H股 | - |
| 5 | JPMORGAN CHASE & CO注4 | 124,844,390 | 2.94% | H股 | - |
| 6 | FRANKLIN RESOURCES | 107,665,821 | 2.53% | H股 | - |
| 7 | THE BOSTON COMPANY ASSETMENT | 98,120,200 | 2.31% | H股 | - |
| 8 | SINOTRANS HONG KONG HLDS | 85,493,000 | 2.01% | H股 | - |
| 9 | DJE INVESTMENT SA | 83,147,000 | 1.96% | H股 | - |
| 10 | NORGES BANK | 44,518,711 | 1.05% | H股 | - |
| 合计 | 3,671,437,407 | 86.41%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经营范围 | 权益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1 | 中国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船代 | 承办外贸船舶港口代理业务。 | 100% | 100% |
| 2 | 中国外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货代 |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租船、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国际多式联运、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包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销售文化用品、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 100% | 100% |
| 3 |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货代及快递 |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道路:有效期至2014年05月17日);国际快递业务(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航线或者香港、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客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承办空运进出口货物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分拨、订舱、包机、仓储、中转、物流服务、国际多式联运、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相关咨询业务;寄递业务(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展览、技术交流;资产管理;实业投资。 | 63.46% | 63.46% |
| 4 | 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货代、船代及快递 | 国内贸易,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报关业务(凭许可证),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内报关业务(凭许可证),办理国际快递业务(私人信函和县级以上党政军公文除外),会展服务,道路国际集装箱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企业登记代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100% | 100% |
| 5 |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 | 中国南京 | 货代、船代及快递 | 许可经营项目:办理无船承运业务,办理国内集装箱运输业务,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一般经营项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流通加工、包装、中转、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00% | 100% |
| 6 | 中国外运湖北有限公司 | 中国武汉 | 货代 |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代理检验检疫报检业务、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国内多式联运业务;无船承运(有效期至2015年9月5日);办理国际快递业务(私人信函及县级以上党政军公文除外)。 | 100% | 100% |
| 7 |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水运 | 承办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承办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国际多式联运、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及咨询业务(以上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从事集装箱堆场业务(包括集装箱仓储(除危险品)、集装箱拼装、装修)(以上凭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100% | 100% |
| 8 | 中国外运福建有限公司 | 中国厦门 | 货代、船代、快递及无船承运 | 1、国际货运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2、集装箱堆存、租赁;3、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国际海运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有效期至2016年4与11日);4、普通货运、货运专用运输(集装箱)(有效期至2014年11月07日);5、准予从事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有效期至2015年6月14日);6、国内船舶代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有效期至2012年09月08日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 100% | 100% |
| 9 | 贸迅国际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投资 | 投资控股,物流及相关业务。 | 100% | 100% |
| 10 |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广州 | 货代、船代及快递 | 承办海上、陆路、航空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办理国际、国内快递业务(私人信函除外);在广州市经营内贸航线的船舶代理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无船承运,国内集装箱运输、普通货运;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业务(以上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 | 100% | 100% |
| 11 | 中国外运山东有限公司 | 中国青岛 | 货代、船代及快递 |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国内船舶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有效期至2013年4月30日)、普通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及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有效期至2014年9月28日);资格证书批准范围内的无船承运业务(有效期至2015年9月5日);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有效期至2015年7月15日);(以下限分之机构经营)危险货物运输(3类、4类、6类、7类、8类、9类。有效期至2014年6月8日)。一般经营项目: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保险业务;备案范围内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及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 100% | 100% |
| 12 | 中国外运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天津 | 货代、船代及快递 |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租船、仓储(煤炭、危险品、有污染性货物除外)、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代理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货运代理及多式货物联运;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100% | 100% |
| 13 | 中国外运辽宁有限公司 | 中国大连 | 货代、船代及快递 | 进出中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期限至2015年9月5日);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办理国际快递业务(私人信函和县级以上党政军公文除外);货代、船代、物流咨询服务;物流技术研发服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针织纺品、服装鞋帽、机械设备、机电产品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经营期限至2014年12月6日);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经营期限至2015年3月31日);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100% | 100% |
| 14 | 中外运陆桥运输有限公司 | 中国连云港 | 货代、船代及快递 | 许可经营项目:国际快递业务(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一般经营项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熏蒸;房屋租赁。 | 100% | 100% |
| 15 | 中国外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 中国济南 | 起重及运输 |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四类)、普通货物装卸、大型物件装卸、货运代办(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7日);无船承运业务(有效期至2016年4月19日)。一般经营项目:起重运输设备租赁;国际货运代理。 | 100% | 100% |
| 16 | 中国外运(香港)物流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船代及货代 | 货运代理及物流。 | 100% | 100% |
| 17 | 中国外运重庆有限公司 | 中国重庆 | 货代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接受委托承办贸易非贸易进出口货物的海、陆(铁路、公路)运代理业务和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包括:揽货、订舱、租船、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从事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按批准证书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五金,家用电器,轮胎,建筑材料和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针纺织品,汽车零部件。 | 100% | 100% |
| 18 | 中国外运阳光速航运输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水运 | 国际船舶运输(范围详见许可证,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凭许可证经营),船舶管理及租赁,国内船员管理,国内贸易。(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100% | 100%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经营范围 | 权益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1 | 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 中国连云港 | 码头开发经营、货运代理 | 许可经营项目:经营连云港34号、35号和36号泊位,从事其码头的经营;散杂货装卸、仓储(危险品除外)、中转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 42% | 42.86% |
| 2 | 中国外运苏州物流中心 | 中国苏州 | 货代及仓储 |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检、相关的运输咨询业务;物流技术咨询;港口码头建设;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 | 51% | 51% |
| 2 | 上海通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货运代理、仓储及汽车运输 | (一)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及私人物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集装箱堆场业务;(二)保税区仓储业务及进出口商品的包装分级、加工整理业务;(三)仓储及商业性简单加工;(四)保税区范围内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业务;(五)无船承运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51% | 50% |
| 3 | 上海华星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集装箱货运 | 承办海上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转运、仓储、报关、报验、集装箱装拆箱、集运、分拨、集装箱堆存;陆上汽车运输;集装箱修理业务;保税仓库及出口监管仓库业务,但须经海关批准;无船承运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60% | 60% |
| 4 | 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快递服务 | 经营国际、国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业务;承办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包机、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经营国际航线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经营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航线外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经营国际流通物流业务,包括代理货物的进口、出口业务及相关服务;经营公用型保税仓库业务,提供公共保税仓储服务;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 31.73% | 31.73% |
| 5 | 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 | 中国苏州 | 货运储运、堆放及拆装箱 | 短途运输、仓储、装卸、加工、包装、配送及提供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 60% | 60% |
| 6 | 宁波大港货柜有限公司 | 中国宁波 | 货物储运、堆放及拆装箱 | 许可经营项目: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有效期至2010年10月13日);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物集散)。<国际集装箱中转站>(有效期至2010年12月14日)。一般经营项目:普通货物仓储,集装箱拆箱、装箱、修箱、熏箱、查验;国内陆路货运代理、国内航空货运代理;国际陆路货运代理、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 50% | 40% |
| 7 | 上海交运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集装箱道路运输 |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A),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气体、毒性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五类(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性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质);第八类(腐蚀性物质(强腐蚀性)、腐蚀性物质(弱腐蚀性));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剧毒品〕,货运代理,货物仓储、堆存,自有集装容器的融物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咨询(除经纪)。(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50% | 50% |
| 8 | 华捷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航空货代 |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道路普通货运;办理国际快递业务(私人信函及县级以上党政军公文除外)。 | 31.73% | 31.73% |
| 9 | 成都保税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成都 | 工业设施建设、货物进出口及货运代理等 | 工业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涉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凭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装卸、包装服务;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装拆服务、报关、报验、报检;物业管理(以上项目设计许可证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运输信息咨询服务;其它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 34.45% | 34.45% |
| 10 | 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中国天津 | 航空货代 | 提供国内和国际航空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自用飞行器的租赁;自用飞行器的维修维护;包机业务;航空公司代理业务。 | 32.36% | 32.36% |
| 11 | 武汉中港物流有限公司 | 中国武汉 | 货运代理、运输、仓储、装卸 | 集装箱的管理、装卸、仓储及相关服务;货运代理;船舶代理;普通货运(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货物装卸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 45% | 45% |
| 12 | Maxx Logistics FZCO | 阿联酋迪拜 | 货运代理、仓储 | 配送、货运清算、仓储、物流。 | 40% | 40% |
| 13 | 芜湖三山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安徽 | 建设和经营港口及配套设施、仓储、配送、托运和国际货代 | 建设和经营港口及配套设施,仓储,配送,拖运和国际货代业务(该公司原为内资企业,于2012年7月16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 50% | 50% |
| 14 | 东莞市虎门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 | 港口经营服务 | 港口经营服务(凭有效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实业投资。 | 49% | 49%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经营范围 | 权益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1 | 上海海辉国际集装箱修理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国际集装箱运输及修理 | 国际货运集装箱修理、保养、例检、预冷、翻新、清洗、运输、堆存、装卸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35% | 28.58% |
| 2 | 华力环球运输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航空货代 | 办理空运、海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订舱、包舱、包机、集中托运、中转、仓储、包装、接交分拨、报关、保险、报检、报验、短途运输服务业务;办理文件、资料(不含信件)、印刷品、小件包裹的航空快递业务;普通货物运输。 | 12.69% | 12.69% |
| 3 | 常熟日新外运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 | 货运代理 | 许可经营项目: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业务。无船承运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和展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 | 30% | 33.33% |
| 4 | 马鞍山天顺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马鞍山 | 仓储及码头服务 | 港口物资装卸,货运代理,仓储服务,水陆货物联运中转,集装箱拆除,为内外贸船舶提供综合服务。 | 21% | 21% |
| 5 | 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江阴 | 仓储及码头服务 | 许可经营项目: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港口拖轮服务。一般经营项目:保税仓储,国际港务信息咨询。 | 20% | 20% |
| 6 | 威海威东航运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 | 国际海运 | 经营山东省至韩国国际海上客货运输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3月29日),经营道路普通货运、国际集装箱公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7月6日)、集装箱中转站(许可证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 30% | 30% |
| 7 | 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 | 仓储及码头服务 | 兴建三个3.5万吨级深水泊位和三个2000-5000吨级泊位,以及为港口生产配套的装卸;仓库、装、转口、转运专用铁路、拖轮、混凝土搅拌站;工程建设和为停泊港口的船舶提供服务;采石场、散装化肥灌包加工和进出口货物的储存、保税、代理中转及集装箱港口装卸运输的业务(不含公路及水路运输营运);设计、加工制作各类工具及模型;生产经营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维修、高级服装、有色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百货 | 33% | 33% |
| 8 |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 中国武汉 | 集装箱装卸及货运代理 | 港口经营(凭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集装箱装卸、存储、修理及清洗,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保险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货物打包,托运,电子信息服务,港口技术开发、转让、培训,港口建设。(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 30% | 30% |
| 9 | InterBulk Group plc | 英国伦敦 | 联合运输服务 | — | 35.26% | 35.26%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2012年薪酬总额 (千元) |
| 赵沪湘 | 执行董事兼董事长 | 男 | 1955 | - |
| 张建卫 | 执行董事兼总裁 | 男 | 1957 | 1,346 |
| 陶素云 | 执行董事 | 女 | 1954 | 55注1 |
| 李建章 | 执行董事 | 男 | 1956 | - |
| 吴东明 | 非执行董事 | 男 | 1963 | - |
| 刘京华 | 非执行董事 | 女 | 1963 | - |
| 许克威 | 非执行董事 | 男 | 1951 | - |
| 郭敏杰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1946 | 37 |
| 陆正飞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1963 | 166 |
| 刘克崮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1947 | 166 |
| 刘俊海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1969 | -注2 |
| 江舰 | 监事 | 男 | 1966 | - |
| 沈晓斌 | 监事 | 男 | 1973 | 333 |
| 周放生 | 独立监事 | 男 | 1949 | 107 |
| 王林 | 副总裁 | 男 | 1959 | 1,070 |
| 欧阳谱 | 副总裁 | 男 | 1953 | 1,054 |
| 虞健民 | 副总裁 | 男 | 1965 | 980 |
| 吴学明 | 副总裁 | 男 | 1963 | 943 |
| 张葵 | 财务总监 | 女 | 1962 | 863 |
| 高伟 |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 男 | 1966 | 863 |
| 刘闽生 | IT总监 | 男 | 1955 | 795 |
| 名称 | 2013年1-6月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货代 | 19,524,423 | 39,820,820 | 36,617,166 | 35,896,569 |
| 船代 | 4,108,857 | 1,126,477 | 815,893 | 775,267 |
| 仓码 | 981,824 | 2,104,660 | 1,934,336 | 1,696,996 |
| 水运 | 2,262,952 | 4,919,377 | 5,081,652 | 4,330,840 |
| 其他 | 851,809 | 1,599,794 | 1,582,959 | 1,504,378 |
| 分部间抵销 | (3,363,317) | (2,089,113) | (2,284,549) | (1,657,277) |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24,366,548 | 47,482,015 | 43,747,457 | 42,546,773 |
| 其他业务收入 | 88,841 | 295,201 | 261,919 | 157,436 |
| 营业收入合计 | 24,455,389 | 47,777,216 | 44,009,376 | 42,704,209 |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署日期:2013年11月6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