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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3-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1版)

    刘树军先生,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农行总行托管部及养老金中心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2011年10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2年5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3年三季度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95只,包括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博时新兴成长股票、长城久富股票(LOF)、富国汉兴封闭、富国天益价值股票、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国泰金鹰增长股票、海富通精选混合、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创新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债券、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汇丰晋信龙腾股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金鹰红利价值混合、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大摩货币、农银恒久增利债券、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鹏华普惠封闭、鹏华普天收益混合、鹏华普天债券、鹏华中国50混合、鹏华信用增利、融通行业景气混合、泰达宏利成长股票、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泰达宏利稳定股票、泰达宏利周期股票、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LOF)、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LOF)、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易方达科瑞封闭、易方达上证50指数、易方达科讯股票、银河银富货币、银华货币、中海优质成长混合、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华富中证100指数、工银瑞信双利债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华夏亚债中国指数、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联接、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富安达优势成长股票、工银主题策略股票、汇丰晋信货币、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建信深证100指数、富安达策略精选混合、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富安达收益增强债券、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联接、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债券、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债券、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德邦优化配置股票、汇添富理财28天债券、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诺安中小板等权重ETF、诺安中小板等权重ETF联接、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富安达现金通货币、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建信优势动力股票(LOF)、浦银安盛新兴产业混合、农银高增长股票、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工银安心增利场内货币、易方达保证金货币、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分级、天治可转债、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开债券、农银行业领先股票、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工银瑞信月月薪债券、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此外,还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12类产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2、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3、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处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六、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深圳理财中心、杭州理财中心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3号保利国际广场东裙楼4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908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深圳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4楼05室

    电话:0755-82701982

    传真:0755-82572169

    (5)杭州理财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2-2号

    电话:0571-81903158

    传真:0571-81903158

    (6)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7)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代销机构

    (1)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3)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赵会军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4)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5)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公司网站:www.boc.cn

    (6)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0828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bank.ecitic.com

    (7)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8)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9)名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客服电话:95537

    公司网站:www.hrbb.com.cn

    (10)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0769-22866255

    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961122

    公司网站:www.drcbank.com

    (11)名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九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联系电话:010-63229475

    传真:010-63229763

    客服电话:96198;400-88-96198;400-66-96198

    公司网站:www.bjrcb.com

    (12)名称: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宝泉路9号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电话:0631-5222293

    业务传真:0631-5215726

    客服热线:省内96636,境内40000-96636

    公司网址:www.whccb.com/www.whccb.com.cn

    (13)名称: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王栋

    电话:0311-88627522

    传真:0311-88627027

    客服电话:400-612-9999

    网址:www.hebbank.com

    (14)名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人代表:李镇西

    联络人:刘芳

    联系电话:0472-5189051

    客服电话:内蒙古地区:0472-96016

    北京地区:010-96016

    宁波地区:0574-967210

    深圳地区:0755-967210

    成都地区:028-65558555

    传真:0472-5189057

    网址:www.bsb.com.cn

    (15)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16)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ywg.com

    (17)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8)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9)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20)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21

    天相投顾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21)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22)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3)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电话:021-20328216

    传真:021-50372474

    客服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24)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25)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26)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bhzq.com

    (27)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28)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29)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站:www.jyzq.cn

    (30)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31)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n

    (32)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陈明

    电话:0791-86281305

    传真:0791-86282293

    客服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33)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34)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95570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35)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36)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25831718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站:www.fcsc.cn

    (37)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itics.com

    (38)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39)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陈琳琳

    联系电话:0551-2246273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徽地区:9557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72100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40)名称: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络人:甘霖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服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网站:www.hazq.com

    (41)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42)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95548

    (43)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客服电话:0371-967218或4008139666

    公司网站:www.ccnew.com

    (44)名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45)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公司网站:www.wlzq.com.cn

    (46)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47)名称: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电话:0731-84403319

    公司网站:www.cfzq.com

    (48)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49)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50)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服电话:9556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网站:www.95579.com

    (51)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联系人:牟冲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8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站:www.ubssecurities.com

    (52)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53)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54)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55)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431-85096795

    公司网站:www.nesc.cn

    (56)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57)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客服电话:400-6898888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58)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59)名称: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赵钦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站:www.xmzq.cn

    (60)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三层、五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陶颖

    电话:010-58568040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61)名称: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区6-7层

    法定代表人:吴承

    联系人:谢项辉

    电话:0571-87901053

    传真:0571-87901913

    客服电话:0571-967777

    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

    (62)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站:www.swsc.com.cn

    (63)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宏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64)名称: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400-8888-929

    联系人:丁宁

    电话:010-64408820

    传真:010-64408252

    公司网站:www.lxzq.com.cn

    (65)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代表:刘汝军

    联络人: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客服电话:400-698-9898

    传真:010-83561094

    网址:www.xsdzq.cn

    (66)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

    法人代表: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027-87618882

    客服电话028-86712334

    传真:027-87618863

    公司网址:www.tfzq.com

    (67)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张运勇

    联系人:乔芳

    联系电话:0769-22100155

    客服电话:0769-961130

    传真:0769-22119426

    公司网址:www.dgzq.com.cn

    (68)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69)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70)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 :陈敏

    联系电话:021-64316642

    业务传真:021-54653529

    客服热线: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71)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0755-82943755

    业务传真:0755-82940511

    客服热线:4001022011

    公司网址:www.zszq.com

    (72)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业务传真:010-6505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73)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业务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74)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业务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热线:0571-88920897、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75)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瑾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业务传真:021-63608830

    客服热线:4008918918、021-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76)名称: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F(0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F(07)

    法定代表人:卓紘畾

    联系人:王娓萍

    联系电话:0755-33376853

    业务传真:0755-33065516

    客服热线:4006877899

    公司网址:www.tenyuanfund.com

    (77)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业务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78)名称: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联系电话:010-65808756

    业务传真:010-65807864

    客服热线:95162、4008888160

    公司网址:www.CIFCOFUND.com

    (79)公司名称: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业务传真:010-59393074

    客服热线:400-808-0069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80)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81)名称: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联系人:袁劲松

    联系电话为:024-86268007

    传真为:024-86268016

    客服电话:400-6180-315

    公司网站:www.stockren.com

    3、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李尔华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9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 020-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王志宏

    联系人:程秉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黄晓霞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晓霞、余志亮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13年6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45号文核准募集。

    一、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募集方式与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方式为代销与直销。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五、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向社会公开募集。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城市(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之发售公告。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价格和认购费用

    1、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用:

    基金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认购费率不超过1.2%,同时区分普通客户认购和特定投资群体认购(仅限直销柜台)。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普通客户认购费率特定投资者认购费率

    (仅限直销柜台)

    M〈100万元1.20%0.48%
    100万元≤M〈300万元0.80%0.32%
    300万元≤ M〈500万元0.20%0.08%
    M≥500万元每笔1000元每笔1000元

    特定投资群体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特定投资群体需在认购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2)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3)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普通客户)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6.42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特定投资者)在直销柜台投资5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 50,000/(1+0.48%)=49,761.15元

    认购费用 = 50,000-49,761.15=238.85元

    认购份额 = (49,761.15+25)/1.00=49,786.15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49,786.15份基金份额。

    七、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本基金的认购时间安排、认购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3、认购确认

    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者。

    4、认购限制

    在募集期内,除《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八、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九、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本公司直销机构;

    2、代销机构:经本公司委托,具有销售本基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的营业网点。

    (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代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0元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2、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投资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投资者应及时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1)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申购和特定投资者申购(仅限直销柜台)。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普通客户申购费率特定投资者申购费率(仅限直销柜台)
    M〈100万元1.50%0.60%
    100万元≤M〈300万元0.90%0.36%
    300万元≤ M〈500万元0.30%0.12%
    M≥500万元每笔1000元每笔1000元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100%全部计入基金资产。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赎回期限(N)赎回费率
    N<1年0.50%
    1年≤N<2年0.30%
    N≥2年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普通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0%)=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9,383.07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1.5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可得到9,383.07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特定投资者)在直销柜台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 50,000/(1+0.60%)=49,701.79元

    申购费用 = 50,000-49,701.79=298.21元

    申购份额 = 49,701.79/1.050=47,335.04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0.6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可得到47,335.04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10万份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100天,对应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3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213=121,300.00元

    赎回费用=121,300.00×0.5% = 606.50元

    净赎回金额=121,300.00-606.50=120,693.5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100天,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3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20,693.50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 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 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 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精选具有良好持续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理念

    本基金力求把握成长型企业的特征,发掘在经济结构转型、社会结构变革和国家政策导向等方面涌现出的机会,通过配置投资相应的受益资产,为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四、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分析和整体市场估值水平的变化自上而下的进行资产配置,对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在降低市场风险的同时追求更高收益。

    1、在宏观经济分析中,本基金将对相关的宏观经济变量进行分析和预测,并结合政策面、市场资金面积极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在宏观经济研究中,本基金的关注重点具体如下表所示:

    宏观分析重点关注的指标

     关注重点
    宏观经济方面工业相关:月度工业增加值及其增长率、工业品价格指数、月度进出口数据等;

    其他:市场利率、汇率、货币供应量、人口增长率等

    政策

    方面

    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
    市场资金方面资金需求因素:IPO、增发、配售等所需资金量;

    资金供给因素:居民储蓄进行证券投资的增量,基金、券商自营及QFII的新增投资额,居民证券账户新增开户数等


    (下转B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