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72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于2013年11月6日上午9:30时在安徽省铜陵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世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出。
4、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3年10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3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资料已经公告。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3年11月6日上午9:30开始,在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时间:2013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计26人,代表股份132,948,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份96,58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1%,所有参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包括参加现场会议的1位股东)均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及议案: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1,386,926股,反对994,500股,弃权566,6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
2、逐项表决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130,886,926股,反对1,123,500股,弃权937,6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同意130,886,926股,反对1,123,500股,弃权937,6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
(3)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68,096,513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区间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同意130,886,926股,反对1,123,500股,弃权937,6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和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1日与上述公司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本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同意130,886,926股,反对1,123,500股,弃权937,6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73元/股,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同意130,886,926股,反对1,250,700股,弃权810,4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
(6)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意130,886,926股,反对1,123,500股,弃权937,6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
(7)上市地点: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130,886,926股,反对1,123,500股,弃权937,6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52,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130,886,926股,反对1,123,500股,弃权937,6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同意130,886,926股,反对1,123,500股,弃权937,6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130,886,926股,反对1,123,500股,弃权937,6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0,592,926股,反对994,500股,弃权1,360,6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联股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0,592,926股,反对994,500股,弃权1,360,6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0,592,926股,反对980,100股,弃权1,375,0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0,592,926股,反对980,100股,弃权1,375,0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0,592,926股,反对980,100股,弃权1,375,0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0,592,926股,反对980,100股,弃权1,375,0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
9、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0,592,926股,反对980,100股,弃权1,375,0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0,592,926股,反对980,100股,弃权1,375,0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0,592,926股,反对980,100股,弃权1,375,052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潘平、宋世俊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