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3-029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1月6日召开,会议通知于11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0元/股。该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按照孰高原则)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回购数量及比例:如果以20元/股的回购价格、完成回购资金总额2亿元进行计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21%。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为准。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回购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2亿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6、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二、 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或总经理具体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的上述相关事宜。
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增加“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相应地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原料药(蚓激酶)、糖浆剂、片剂、颗粒剂、口服液、膏滋剂的生产及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糖类、巧克力和糖果(糖果),饮料(其他饮料)、(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的生产与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以上经营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消毒剂的生产、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9日);皮肤黏膜卫生用品(卫生湿巾)的生产销售(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14年9月21日);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除外);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国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原料药(蚓激酶)、糖浆剂、片剂、颗粒剂、口服液、膏滋剂的生产及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糖类、巧克力和糖果(糖果),饮料(其他饮料)、(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的生产与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以上经营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消毒剂的生产、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9日);皮肤黏膜卫生用品(卫生湿巾)的生产销售(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14年9月21日);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除外);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国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最终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的核准文件为准。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平台。
四、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11月26日(周二)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以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6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3-030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实现公司价值的合理回归,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0元/股。该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按照孰高原则)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回购数量及比例:如果以20元/股的回购价格、完成回购资金总额2亿元进行计算,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21%。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回购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2亿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以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为2亿元及回购股份的价格20元/股计算,公司回购股份为1,000万股,则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
股份 | 回购前 | 回购后 | 变动情况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股份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无限售股份 | 311,150,000 | 100% | 301,150,000 | 100% | 减少1000万股 |
其中:1、江中集团 | 131,134,850 | 42.15% | 131,134,850 | 43.54% | 增加1.39% |
2、其他 | 180,015,150 | 57.85% | 170,015,150 | 56.46% | 减少1.39% |
股份总数 | 311,150,000 | 100% | 301,150,000 | 100% | 减少1,000万股 |
九、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可以承受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如前所述,以回购数量1000万股测算,回购后公司总股本为30115万股,除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的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仍高于25%,不会影响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已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将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传递公司成长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保护广大股东利益。
3、公司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是可行的。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必要、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回购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规定履行中国证监会备案等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6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3-031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1月26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0日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江中药业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3年11月26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2013年11月26日(周二)9:30-11:30,13:00-15:00。
4、 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公司会议室
5、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交字〔2010〕24号,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法律规则”—“本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5)回购股份的期限
(6)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11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8:30-12:00,13:00-17:00
4、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联系人:艾雯露
电话:0791-88169323
传真:0791-88162532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6日
附件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题 | 表决情况 | ||
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回购股份的方式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回购股份的期限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决议的有效期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 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如果委托人对上述议案未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投票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下午13:00-17:00。投票程序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8个
一、 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750 | 江中投票 | 8 | A股股东 |
(二)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表决方法
1、“申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信息如下:“99.00”代表总议案, “1.00”代表议案1的总议案,“1.01”代表议案1的第1个子议案,“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3、上述表决方法信息汇总如下: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说明:若本议案的申报价格选择1.00元,则表示对议案1的第1-6项所有子议案统一表决)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1.01 |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1 | 1股 | 2股 | 3股 |
1.02 |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2 | 1股 | 2股 | 3股 |
1.03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3 | 1股 | 2股 | 3股 |
1.04 |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04 | 1股 | 2股 | 3股 |
1.05 |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5 | 1股 | 2股 | 3股 |
1.06 | 决议的有效期 | 1.06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 1股 | 2股 | 3股 |
二、投票举例
(一)若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5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50 | 买入 | 2.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50 | 买入 | 2.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50 | 买入 | 2.00元 | 3股 |
三、 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3-032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回购股份事项,经申请,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周四)上午开市起开始停牌,并发布重要事项停牌公告。
201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于2013年11月7日公告相关内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7日(周四)上午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