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无偿受让新冶能源控股权
中泰化学注资预期强烈
⊙记者 覃秘 ○编辑 阮奇
新疆国资委对旗下资产的整合,进一步增强了市场对中泰化学将获得资产注入的预期。
中泰化学今日公告,11月6日接控股股东中泰集团通知,根据新疆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将新疆新业持有的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冶能源”)69.09%股权无偿划转给中泰集团持有。11月4日,中泰集团与新业集团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
至此,新冶能源的控股变更为中泰集团,持股比例为69.09%,中泰化学持有剩余30.91%的股权。事实上,早在2012年8月,新冶能源已经由中泰集团正式托管。
公开资料显示,新冶能源成立于2009年,由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托克逊县中泰化学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年产50万吨电石一期30万吨电石项目建设相关资产及现金共计1亿元,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战略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此后,中泰化学收购了控股子公司所持新冶能源股权,并进行了现金增资。
据中泰化学2012年年报,截至2012年年底,新冶能源总资产16.3亿元,净资产4.2亿元,2012年全年营业收入7.38亿元,净利润为亏损1.1亿元。年报透露,新冶能源主营业务为电石生产销售。目前该公司具备50万吨/年电石产能,2012年生产电石36.81万吨,亏损原因主要是生产用电全部外购,电价较高。
查询资料可知,中泰化学旗下还有一家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也是从事电石的生产销售,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净利润8852万元。资料还显示,中泰矿冶生产的电石全部供应给了中泰化学。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存在,让市场有了资产整合的预期。
而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看,资产注入也对上市公司有利。“作为电石法PVC生产企业,电石是中泰化学的主要成本,理想状态下应该是上市公司直接对新冶能源的股权进行收购,从而实现对上游资源的整合,此次大股东受让这笔股权应是考虑到新冶能源的亏损现状,一旦市场环境转好新冶能源利润达标,资产注入应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某化工行业研究员向记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