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养殖及种业迎来扩张契机
■焦点分析
11月4日至6日,李克强总理在黑龙江同江、抚远、哈尔滨等地考察时指出,要着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以此为龙头,配套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推广,以及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将有利于规模化种植、养殖企业加快发展,同时对农机、种业等农资行业产生积极的影响。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土地制度改革,有利于发挥规模化种植、养殖企业的优势。目前规模化种植、养殖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就是获取土地使用权的难度和成本较高。其根本原因是土地流转制度的局限。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可以有力推进规模化种植、养殖企业的扩张。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从事规模化种植业务的企业主要有亚盛集团、北大荒、新农开发、海南橡胶等,从事规模化养殖业务的企业主要有雏鹰农牧、华英农业、圣农发展等。
与此同时,农业经营规模化对农机、种业等农资行业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与小规模农户经营相比,农业规模经营者更加注重产出效益,更倾向于采用机械进行播种、采收等,因此,相关农机需求会出现较快增长。相关上市公司中,涉及农机业务的主要有一拖股份、新研股份等。
规模化、机械化经营还将提升良种覆盖率,加大优质种子推广范围,提高产业集中度;产品技术含量较高、营销能力较强的种业龙头,有可能获得更快的发展速度。登海种业、隆平高科拥有优良的系列品种以及丰富的品种储备,有望从中受益。
目前,我国种业前十强的市场份额只有13%,前50强的市场占有率30%,良种贡献率仅为43%,距离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的"力争实现2020年国内良种贡献率达到50%以上、国内前10强企业市场占有率提高到30%以上、前50强提高到60%以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除了影响需求之外,农地流转制度的改革,也使得种子企业获取大批制种土地变成了可能,从而消除制约种业龙头公司规模化发展的土地瓶颈。目前由于土地流转受到限制,种子企业主要与农户合作制种,导致制种成本较高,如果企业可以拥有规模化的商品制种基地,制种成本将会大大降低。另外,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获取较大规模的稳定土地后,就会有动力加大基础性、技术性的建设投入,不仅提高种子的产量,也会提高种子的质量。
因此,适度规模经营和土地制度改革,一方面将增加优质种子的需求,另一方面将降低优质种子的生产成本,从而有利于种业龙头公司的发展。
总体来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将对农业板块产生较大影响。规模化种植、养殖企业的扩张速度有望因此加快;农机、种业等农资行业也将从中受益。
(本报数据研究部 李愚 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