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3-61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拟实施重大事项(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9月11日起停牌。具体详见当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临时公告2013-50号:和邦股份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此后,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又刊登了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临时公告2013-52号、2013-54号)。
期限届满前,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披露了《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因待经营双甘膦业务的新公司设立完成后,公司方可将重组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1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此后,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又刊登了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临时公告2013-58号、2013-59号、2013-60号)。
一、本次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协商,拟将四川顺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城化工”,系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持股比例51%、公司持股比例49%的股份制公司)在试生产中的双甘膦业务重组进入公司。各方筹划:顺城化工将双甘膦业务分立出经营双甘膦业务的独立法人公司。分立完成后,公司将向四川省盐业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双甘膦业务的新公司51%股权,由此新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后,分立各方正积极配合并开展相关工作,进展一切正常。顺城化工分立公告已于2013年10月13日登报,该公司拟于公告期45天后即办理相关公司设立手续,随后我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三、本次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待经营双甘膦业务的新公司设立完成后,公司方可将重组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
目前公司正与四川省盐业总公司积极推进顺城化工分立设立新公司及相关重组事宜。因分立公司须45天法定公示期,故特申请延期复牌并继续连续停牌不超过30日。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11月1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即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