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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3-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3-07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通知于2013年11月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3年1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3年1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3-07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于2013年11月1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3-07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于 2013 年11 月7日召开了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在公司管理层具体决策投资理财产品时,公司将另行予以公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29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5,899,078股,发行价格为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395,748.84元,扣除发行费用22,22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77,175,748.84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9月6日到账,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65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3年9月26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暂停建设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即8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及暂停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向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截至 2013 年 10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579,626,077.39元,其中利息收入230,328.55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577,175,748.84元与2013年9月6日到账金额1,579,395,748.84元的差额2,220,000元,是因部分发行费用暂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出或尚未支付所致。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计划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15亿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在有效期限内将选择1个月、2个月、3个月、半年期等不等期限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分析;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同意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中泰化学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泰化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泰化学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八、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2年8月14日,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进支行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0,000万元,该产品已于 2012年11月22日到期。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四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3-07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四届二十八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3年11月26日上午10:00时

      (三)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0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日及登记方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上午9:30至下午7:00之间。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乌鲁木齐的时间为准,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雪峰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8772646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830009)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一、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