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0版)
基金经理将跟踪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4、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本基金将中长期持有以资源类股票为主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注重资产在资源类各相关行业的配置,适当进行时机选择。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结合“自下而上”的投资方法,将资产管理策略体现在资产配置、行业配置、股票及债券选择的过程中。
(1)一级资产配置
1)本基金通过资产配置来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的比例。资产配置主要根据以下内容进行:
a、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
b、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相关指标,包括GDP增长率、消费需求变化趋势、进出口增长变化趋势、总投资变化趋势;
c、国家财政政策包括国债发行趋势、政府财政收支状况、税收政策及政府转移支付政策等;
d、国家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及通货膨胀预期、物价变化趋势;
e、国家产业政策、产业投资增长变化、投入产出状况;
f、各地区、各行业发展状况;
g、证券市场政策环境、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投资者状况及市场发展趋势。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债券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6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关于旗下基金权证投资方案:
a、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b、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c、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不受前款第a、b、c项规定的比例限制。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本公司将在十个交易日之内调整完毕。
(2)二级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结合“自下而上”的投资方法,主要配置方法如下:
A、根据上市公司资源的类别、数量、与主营业务的密切程度判断公司是否属于资源类公司,所有资源类公司形成资源类股票库;
B、在资源类股票库的基础上剔除ST等财务异常公司股票形成投资的基准库;
C、运用资源评价体系对基准库公司所拥有的资源进行评级并作三级分类,由一级资源类公司形成备选库;
D、运用投资价值综合评价系统对备选库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在价值、相对价值进行综合评级,依据系统评价的结果,并结合公司实地调研的结论建立起基金的投资组合;
E、对投资组合内股票的收益、风险特征、流动性指标、预期收益率进行量化分析,在分析结果基础上构造有效投资组合,以实现组合整体的风险收益最优化。
(3)股票投资策略
A、根据资源的经济发展价值,注重对资源类上市公司所拥有的资源价值评估和公司证券价值的估值分析;对于精选个股将坚持中长期持有为主的策略。
B、我国证券市场处于新兴加转轨的阶段,市场的波动性较强,所以本基金将依据市场判断和政策分析,同时根据类别行业的周期性特点,采取适当的时机选择策略,以优化组合表现。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为主,“自下而上”为辅的投资策略,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兼顾中短期经济周期、政策方向等因素在类别资产配置、市场资产配置、券种选择3个层面进行主动性投资管理。积极运用“久期管理”,动态调整组合的投资品种,以达到预期投资目标。
(5)权证投资策略
对权证的投资建立在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风险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权证在基金的投资中将主要起到锁定收益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以BS模型和二叉树模型为基础来对权证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情况对定价模型和参数进行适当修正。
在组合构建和操作中运用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保护性看跌策略、抛补的认购权证、双限策略等。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70%×中信标普300指数+3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3个原则:
1、公允性。选择市场认同度比较高的中信标普300指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计算的基础指数。
2、可比性。基金投资业绩受到资产配置比例限制的影响,虽然股票最高投资比例可达到95%,但这一投资比例所对应的是阶段性、非常态的资产配置比例。在一般市场状况下,为控制基金风险,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会控制在70%左右,债券投资比例控制在30%以内。根据基金在正常市场状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来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理性。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70%、3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风险介于股票型和债券型基金之间,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适于能承担一定风险、追求较高收益和长期资本增值的投资人投资。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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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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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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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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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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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新”)外,其余的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9月24日公开批评长春高新未及时披露其间接控股股东占用其非经营性资金事项。另外,长春高新于2013年4月12日公告,其于2013年4月8日收到了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吉证监决【2013】4号《关于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长春高新在公告中陈述了《责令改正决定书》中提及的内容及公司针对有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长春高新(000661)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事件对长春高新的投资价值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上述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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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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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3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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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9月27日至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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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基金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在中国证监会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基金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于次月的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于次月的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3)上述第一条中3-8项基金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包括柜台(场外)申购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两种方式。
本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并由申购人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最高不超过1.5%,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按单笔分别计算。投资人场外申购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分段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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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费用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2、赎回费用
(1)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为最高不超过0.5%,投资人在场外赎回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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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场内赎回的赎回费率为0.35%。
(2)赎回费用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的赎回费25%归基金资产,其余的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及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1)本基金转出至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注:本基金转换至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
(2)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转出至本基金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出份额的待支付收益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注: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至本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金额对应的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标准,调整后的费用标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用标准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用标准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其他费用
其他基金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合同生效前的验资费、律师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信息披露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得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公司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3年5月9日刊登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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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861,591,822.53 | 92.19 |
其中:股票 | 2,861,591,822.53 | 92.19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73,542,074.32 | 5.59 |
其中:债券 | 173,542,074.32 | 5.59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2,520,599.71 | 1.37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26,346,340.05 | 0.85 |
7 | 合计 | 3,104,000,836.61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946,000.00 | 0.03 |
B | 采矿业 | 12,520,200.00 | 0.41 |
C | 制造业 | 1,837,941,591.35 | 59.57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391,219,149.78 | 12.68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66,189,567.24 | 11.87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686,000.00 | 0.02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61,067,800.00 | 5.22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8,154,314.16 | 0.26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82,867,200.00 | 2.69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2,861,591,822.53 | 92.7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637 | 百视通 | 5,800,000 | 303,630,000.00 | 9.84 |
2 | 600887 | 伊利股份 | 4,900,000 | 218,932,000.00 | 7.10 |
3 | 300072 | 三聚环保 | 10,834,940 | 215,940,354.20 | 7.00 |
4 | 600079 | 人福医药 | 5,787,108 | 187,733,783.52 | 6.08 |
5 | 000661 | 长春高新 | 1,701,000 | 187,637,310.00 | 6.08 |
6 | 600387 | 海越股份 | 9,889,594 | 173,760,166.58 | 5.63 |
7 | 600332 | 白云山 | 4,709,620 | 167,568,279.60 | 5.43 |
8 | 300058 | 蓝色光标 | 2,398,000 | 160,666,000.00 | 5.21 |
9 | 002450 | 康得新 | 6,669,886 | 159,943,866.28 | 5.18 |
10 | 002241 | 歌尔声学 | 3,459,664 | 146,274,593.92 | 4.74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169,762,000.00 | 5.50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69,762,000.00 | 5.50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3,780,074.32 | 0.12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73,542,074.32 | 5.62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0245 | 12国开45 | 1,700,000 | 169,762,000.00 | 5.50 |
2 | 127001 | 海直转债 | 32,120 | 3,780,074.32 | 0.12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2,394,507.14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8,499,603.49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4,755,725.60 |
5 | 应收申购款 | 696,503.82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6,346,340.05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7001 | 海直转债 | 3,780,074.32 | 0.12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5年9月27日至2005年12月31日 | 1.95% | 0.12% | 0.52% | 0.61% | 1.43% | -0.49% |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115.15% | 1.27% | 76.97% | 0.98% | 38.18% | 0.29%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159.00% | 2.21% | 98.12% | 1.61% | 60.88% | 0.60%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47.62% | 1.84% | -49.18% | 2.10% | 1.56% | -0.26%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76.75% | 1.67% | 61.47% | 1.43% | 15.28% | 0.24%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18.51% | 1.30% | -6.77% | 1.09% | 25.28% | 0.21%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18.09% | 0.95% | -17.46% | 0.93% | -0.63% | 0.02%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0.97% | 0.82% | 6.71% | 0.88% | -7.68% | -0.06%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2.77% | 1.08% | -7.44% | 1.03% | 10.21% | 0.05%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9月30日 | 512.28% | 1.47% | 136.60% | 1.32% | 375.68% | 0.15% |
申购金额区间 | 申购费率 |
小于100万元 | 1.5% |
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元 | 1.0% |
大于等于500万元 |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5% |
1年(含)至2年 | 0.25% |
持有期2年(含)以上 | 0% |
序号 | 修改部分 | 说明 |
1 | 三、基金管理人 | 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的信息 |
2 | 四、基金托管人 | 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内容,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有关资料 |
3 | 五、相关服务机构 | 根据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更新了相关机构的信息 |
4 |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更新了“申购和赎回数额限制” |
5 | 十一、基金转换 | 更新了“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
6 | 十二、基金的投资 | 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即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7 | 十三、基金的业绩 | 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即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
8 |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有关信息 |
9 |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