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1月8日起通过华龙证券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 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41 |
| 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0042 |
|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270044 |
|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 270045 |
| 广发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270046 |
| 广发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 270047 |
|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270048 |
|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 270049 |
| 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0050 |
| 广发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000037 |
| 广发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 000038 |
| 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0117 |
|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000118 |
|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 000119 |
| 广发美国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 | 000179 |
| 广发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0167 |
| 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0215 |
投资者可在华龙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华龙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在华龙证券的销售仅开通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华龙证券的安排为准。
2、下列基金暂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开通转换业务的时间详见我司最新公告: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美国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广发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投资者可到华龙证券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华龙证券的安排为准。
5、广发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开通定投业务。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898888,0931-96668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875号文核准,已于2013年10月14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3年11月8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3年11月22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公司网站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3年10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等媒体上的《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
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 | |
| 基金主代码 | 000348 |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1月7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A类 | 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C类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348 | 000349 |
2.基金募集情况
| 基金名称 | 证监许可[2013]1111号 |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1月4日止 | ||||
| 验资机构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11月6日 |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531 | ||||
| 份额级别 | 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A类 | 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C类 | 合计 |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203,305,154.53 | 382,909,597.11 | 586,214,751.64 |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48,955.56 | 30,728.99 | 79,684.55 |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203,305,154.53 | 382,909,597.11 | 586,214,751.64 |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48,955.56 | 30,728.99 | 79,684.55 | ||
| 合计 | 203,354,110.09 | 382,940,326.10 | 586,294,436.19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 | 0 | 0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0 | 0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无 | 无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 | 50,001.00 | 50,001.00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0.01306% | 0.00853%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11月7日 | ||||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