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3-030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航”、“本公司”)章程规定,南航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于2013年11月8日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南航财务”)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签署相关协议;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客货代理有限公司(“南航客货”)续签《客货销售服务框架协议》并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签署相关协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议题为: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议案一应参与审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8人。经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其中因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南航集团”)持有南航财务66.02%的股份,南航集团亦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董事司献民先生、王全华先生、袁新安先生、杨丽华女士回避对于议案的表决。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应参与审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8人。经董事审议,一致同意该议案,其中因南航集团持有客货公司100%的股份,南航集团亦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董事司献民先生、王全华先生、袁新安先生、杨丽华女士回避对于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的审议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3-03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年11月8日,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航”、“本公司”)章程规定,南航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南航财务”)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签署相关协议。应参与审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8人。经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其中因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南航集团”)为南航财务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董事司献民先生、王全华先生、袁新安先生、杨丽华女士回避对于议案的表决。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与南航财务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协议进行了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公司董事会有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有关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
2、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各项条款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与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提高本公司服务水平和品牌形象,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与南航财务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协议进行了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允条件,未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本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与南航财务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协议进行了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就上述关联交易项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条款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定价合理,符合市场公允条件,未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公司董事会有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决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3、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本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前次关联交易预计:2012年5月31日,本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南航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规定:本公司任一日在南航财务的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得超过60 亿元人民币,任一日南航财务向本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余额(包括利息支出总额)亦不得超过上述同等水平,就其他金融服务向南航财务支付费用的年度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五百万元。
2011、2012年度及截止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与南航财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年度 | 存款余额 | 贷款余额 | 存款利息 收入 | 贷款利息 支出 | 其他金融服务费用支出 |
| 2011年 | 24.93 | 4.8 | 0.32 | 0.27 | 无 |
| 2012年 | 23.07 | 4.26 | 0.61 | 0.3 | 无 |
| 2013年9月30日 | 43.74 | 5.22 | 0.45 | 0.2 | 无 |
注:2013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在2011、2012年度以及截止2013年9月30日,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在南航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及南航财务提供给本公司的每日贷款余额的历史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9月30日 | |
| 存款余额 | 39.5 | 58.89 | 58.08 |
| 贷款余额 | 6.9 | 6.8 | 5.26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航云南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贰仟肆佰叁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组织机构代码证:23112015-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59H244010001
股权结构:南航财务由南航集团及其1 个全资子公司合计持股66.02%,本公司及本公司4 个附属子公司合计持股33.98%。
经营范围:南航财务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进行运作,具体的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
财务状况:南航财务在201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存款余额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不良贷款率 | 当年实现利润总额 |
| 贷款余额 | 515,912 | 70,433 | 0 | 11,801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航集团为南航财务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南航财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中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自1997年5月22日本公司与南航财务签订了首份《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本公司随后与南航财务多次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南航财务也一直向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根据本公司过往与南航财务的良好合作及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本公司相信南航财务能够按照协议规定继续为公司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原因如下:
1、南航财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进行运作。
2、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南航财务承诺其闲置资金只能存放于国有商业银行及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乙方承诺在甲方存款额度内随时确保甲方使用存款需求。
3、本公司通过向南航财务派出董事,对南航财务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进行监督,此外,南航财务每月向本公司报送本公司在南航财务的存款及其转存情况,以加强本公司对所有在南航财务存款的监督。
4、南航集团作为南航财务的控股股东,于2009年3月31日就本公司与南航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向本公司承诺:
a、南航财务是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主要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等财务管理服务,相关资金仅在集团成员单位之间流动;
b、南航财务所有业务活动均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作情况良好,南方航空在财务公司的相关存贷款业务具有安全性。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
c、本公司与南航财务的相关存贷款将继续由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进行自主决策,南航集团不干预南方航空的相关决策;
d、鉴于本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南航集团,南航集团将继续充分尊重本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本公司的日常商业运作。
5、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7月28日审议通过《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据此开展与南航财务的关联交易,有助于保证本公司在南航财务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南航财务于2012年3月16日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本公司与南航财务于2013年11月8日续签了该协议,续签的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确认,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条款不变,规定:本公司任一日在南航财务的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得超过60 亿元人民币,任一日南航财务向本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余额(包括利息支出总额)亦不得超过上述同等水平,就其他金融服务向南航财务支付费用的年度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五百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允条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长期以来与南航财务在存款、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良好合作,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为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提高本公司资金的集中度和使用效率,确保本公司业务的顺利有效开展,具体好处如下:
1、本公司在南航财务的存款能够获得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的利息,有助于本公司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
2、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能够优先获得南航财务提供的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基准贷款利率,有助于本集团及时获得有效的资金来源,并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3、南航财务作为本公司的结算平台,能帮助本公司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
4、本公司及4个附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南航财务33.98%的股份,本公司可从南航财务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厘定,南航财务作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运作,相关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在保证本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备文件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编号:临20130930 )
2、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审核意见
4、监事会关于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3-03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年11月8日,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航”、“本公司”)章程规定,南航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客货代理有限公司(“南航客货”)续签《客货销售服务框架协议》并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签署相关协议。应参与审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8人。经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其中因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南航集团”)持有南航客货100%的股份,南航集团亦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董事司献民先生、王全华先生、袁新安先生、杨丽华女士回避对于议案的表决。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与南航客货续签《客货销售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协议进行了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公司董事会有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有关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
2、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各项条款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与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提高本公司服务水平和品牌形象,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与南航客货续签《客货销售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协议进行了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允条件,未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本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与南航客货续签《客货销售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协议进行了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就上述关联交易项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条款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定价合理,符合市场公允条件,未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公司董事会有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决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3、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本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1年预计金额 | 2011年实际发生金额 | 2012年预计金额 | 2012年实际发生金额 | 2013年预计金额 | 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 (1-9月) |
| 接收关联人提供劳务 | 南航客货 | 25,000 | 10,500 | 25,000 | 12,500 | 25,000 | 9,367 |
注:2013 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14年预计金额 | 2015年预计金额 | 2016年预计金额 |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南航客货 | 25,000 | 25,000 | 25,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南航集团客货代理有限公司为南航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618栋一楼,法定代表人为裴爱州,注册资本为12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国际航空运输客、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航空快递;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及咨询业务;道路普通货运(不含危险物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航集团持有南航客货100%的股份,南航集团亦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南航客货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中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直以来,南航客货为本公司提供客货代理、包机包板以及库区内操作等服务,根据本公司过往与南航客货的良好合作及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本公司相信南航客货能够按照协议规定继续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南航客货于2011年1月28日签订《客货销售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
为保证双方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本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与南航客货续签《客货销售服务框架协议》,其中协议条款不变,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保持人民币2.5亿元不变,协议的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允条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长期以来与南航客货在客货代理、包机包板以及库区内操作等方面开展良好合作,本次协议的续签有利于确保本公司业务的顺利有效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厘定, 上述关联交易对象均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必须的服务,且相关交易均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均不高于第三方定价。在上述关联交易中,本公司为服务的接收方。相关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备文件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编号:临20130930 )
2、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签《客货销售服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签《客货销售服务框架协议》的审核意见
4、监事会关于续签《客货销售服务框架协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客货销售服务框架协议》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3-033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08:30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 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一号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记名投票审议有关提案。
● 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及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议,本公司拟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公司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08:30。
4、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1号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
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有关提案。
6、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2013年12月底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决策,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下列事项:
1.1 选举司献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2 选举王全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3 选举袁新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4 选举杨丽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5 选举谭万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6 选举张子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7 选举徐杰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8 选举李韶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9 选举魏锦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10 选举宁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11 选举刘长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12 选举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前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情况、简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 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出的《南方航空第六届董事会决议公告》。前述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13 年11 月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出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前述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3 年11月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出的《南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中1.1—1.12项子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每一位董事。
2、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于2013年12月底届满,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及决策,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下列事项:
2.1 选举潘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 选举李家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3 选举张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前述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情况、简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出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项议案中2.1—2.3项子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每一位股东代表监事。
3、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南航财务”)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出的《南方航空董事会决议公告》、《南方航空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决议案:
4、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出的《南方航空董事会决议公告》、《南方航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以及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出的《南方航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本公司的H股股东另行通知)。
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3、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通知: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或之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详见本公告附件一)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或传真将该等出席通知送达本公司。
2、登记要求: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携带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原件,法人股东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股票帐户卡原件于登记时间在广州机场路278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或以来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30日-2013年12月6日。
3、登记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8号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8号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510405。
5、联系人:毛力行
电话:(8620)86124462
传真:(8620)86659040
6、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回执
附件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8日
附件一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回执
敬启者:
本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 股A股的登记持有人。兹通知本公司,本人拟亲自或委任代理人出席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08:30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1号会议室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致
签署:
日期:
附件二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股东大会决议案的表决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普通决议案 | ||||
| 1 |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1.1 | 选举司献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1.2 | 选举王全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1.3 | 选举袁新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1.4 | 选举杨丽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1.5 | 选举谭万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 1.6 | 选举张子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 1.7 | 选举徐杰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 1.8 | 选举李韶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 1.9 | 选举魏锦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1.10 | 选举宁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1.11 | 选举刘长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1.12 | 选举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2 |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2.1 | 选举潘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2.2 | 选举李家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2.3 | 选举张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3 |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 |||
| 特别决议案 | ||||
| 4 |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本表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注: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