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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2013-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45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9月13日,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调整的需要,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海外投资股权,包括PA公司股权、普瑞玛公司股权和IPG公司股权(详见2010年8月28日第2010042号公告——《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截至2013年11月8日,公司已部分出售IPG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

    代码

    证券

    简称

    初始投资金额(元)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初始持股数量(股)已售数量(股)平均交易价格(元/股)交易总金额(元)
    IPGPIPGP36,021,475.551.42%642,200380,062382.81145,490,322.05

    本次资产出售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约1.24亿元,对公司2013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关于剩余的IPG公司股权(即262,138股)以及PA公司、普瑞玛公司股权,公司管理层将择机处置。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3全年的业绩预告未考虑本次资产出售因素,公司将根据上述资产的后续处置情况,及时对公司2013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