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2013-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45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9月13日,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调整的需要,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海外投资股权,包括PA公司股权、普瑞玛公司股权和IPG公司股权(详见2010年8月28日第2010042号公告——《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截至2013年11月8日,公司已部分出售IPG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 证券 代码 | 证券 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元)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初始持股数量(股) | 已售数量(股) | 平均交易价格(元/股) | 交易总金额(元) |
| IPGP | IPGP | 36,021,475.55 | 1.42% | 642,200 | 380,062 | 382.81 | 145,490,322.05 |
本次资产出售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约1.24亿元,对公司2013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关于剩余的IPG公司股权(即262,138股)以及PA公司、普瑞玛公司股权,公司管理层将择机处置。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3全年的业绩预告未考虑本次资产出售因素,公司将根据上述资产的后续处置情况,及时对公司2013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