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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3-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305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11月14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5楼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11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现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批准实施<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以上第 1-7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议案8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以上第2、4、5、6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许晓文先生、关联股东鲁尔兵先生、关联股东倪昭华女士、持有公司股票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回避表决。

    三、会议参加人员:

    1、截止2013年11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登记事项:

    A、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1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B、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五楼证券法律部;邮政编码:518057

    C、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晚于2013年11月11日)

    D、委托代理人应于2013年11月11日下午4时前将授权委托书置于公司联系地址。

    E、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6、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399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525长园投票17A股

    3、股票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网络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2.01
     发行方式2.02
     发行数量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2.05
     限售期安排2.06
     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2.07
     上市地点2.08
     未分配利润安排2.09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2.10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4.00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00
    6关于批准实施<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6.00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7.00
    8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8.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注意事项:

    A、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B、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同意□ 反对□ 弃权□)

    2.2发行方式 (同意□ 反对□ 弃权□)

    2.3发行数量 (同意□ 反对□ 弃权□)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 反对□ 弃权□)

    2.5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同意□ 反对□ 弃权□)

    2.6限售期安排 (同意□ 反对□ 弃权□)

    2.7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 (同意□ 反对□ 弃权□)

    2.8 上市地点 (同意□ 反对□ 弃权□)

    2.9 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 反对□ 弃权□)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6、《关于批准实施<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8、《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2013年11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