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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3-06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941,862,249股。

    2、本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00,000万股。2010年11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35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9,9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39,980万股。其中,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200,000万股,首发后限售股(网下配售部分)7,9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32,000万股。

    根据《证券发行承销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首发后限售股7,980万股股份于2011年2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n)公司公告“临2011-012”。根据公司部分股东对所持股份锁定承诺,公司首发前限售股1,058,137,751股于2011年11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n)公司公告“临2011-052”。

    公司上市后未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股份总额为239,980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941,862,249股,均为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和本公司股东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3年5月更名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另,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晋财金[2010]31号),由本公司前述两家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2)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承诺:

    A、国信集团及附属公司、参股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与发行人开展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B、国信集团及附属公司、参股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C、国信集团及附属公司、参股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发行人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以其他方式参与(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D、国信集团目前及将来不会利用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发行人股东的利益。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报告书》中所作的承诺。

    (1)国信集团对本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后独立性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2)为避免本次交易后与本公司间的同业竞争,国信集团承诺:

    A、国信集团及附属公司、参股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开展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B、国信集团及附属公司、参股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C、国信集团及附属公司、参股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支持上市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上市公司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以其他方式参与(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上市公司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D、国信集团目前及将来不会利用在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3)为规范和减少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国信集团承诺:国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本公司未对其提供任何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941,862,24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24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家。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

    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备注
    1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901,254,324901,254,324-
    2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1,029,26821,029,268注1
    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19,578,65719,578,657注2
    合 计941,862,,249941,862,,249-

    注1: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组织形式及公司名称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3]183号)批准,公司股东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5月27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国有股东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和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分别为19,132,238股和446,419股,共计19,578,657股。对此部分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上述股东的禁售义务,即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2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3-06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润照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刘润照先生由于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刘润照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