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5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11月0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于少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将2013年11月08日确定为公司股票期权授予的授予日,并于当日向121名激励对象授予总数为4,000万份股票期权。
于少波董事、唐安斌董事、尹胜董事属于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6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11月0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到会现场表决5名,会议由赵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董事会将2013年11月08日确定为公司股票期权授予的授予日,并于当日向121名激励对象授予总数为4,00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 该人员均为在公司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人员,其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于少波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第二条的规定,于少波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7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3年11月08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4000万份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13年7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该计划,公司董事会对其进行了相应修订并形成《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于2013年9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2013年11月0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3年11月08日。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激励对象如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3年11月08日。
2、授予数量:4000万份股票期权。
3、授予人数:121人。
4、授予价格/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4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股票。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在相应的行权期间内以6.42元/股的价格购买1 股公司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63个月。授予的股票期权计划分四期行权:
| 行权期 | 行权条件 | 行权期限 | 可行权数量 |
| 第一个 行权期 | 2013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50%。 | 自授予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获授期权总量的10% |
| 第二个 行权期 | 2014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80%。 | 自授予日起 2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获授期权总量的30% |
| 第三个 行权期 | 2015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40%。 | 自授予日起 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获授期权总量的30% |
| 第四个 行权期 | 2016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1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60%。 | 自授予日起 5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获授期权总量的30% |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激励人员 姓名 | 职务 | 授予股票 期权的数量 (万份) | 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1 | 于少波 | 董事长 兼总经理 | 200 | 5.00% | 0.32% |
| 2 | 唐安斌 | 副董事长 兼副总经理 | 175 | 4.38% | 0.28% |
| 3 | 曹 学 | 副总经理 | 160 | 4.00% | 0.26% |
| 4 | 尹 胜 | 副总经理 | 132 | 3.30% | 0.21% |
| 5 | 周 乔 | 财务总监 兼董事会秘书 | 132 | 3.30% | 0.21% |
| 6 | 核心管理、 技术、业务人员116人 | 3,201 | 80.02% | 5.22% | |
| 合计 | 4,000 | 100.00% | 6.50% | ||
注: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信息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股票期权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 该人员均为在公司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人员,其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于少波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第二条的规定,于少波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三、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股票期权总成本的测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于2013年11月08日根据以下参数对授予的4,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
(1)行权价格:6.42元;
(2)授予日二级市场收盘价: 6.26元(2013年11月08日收盘价);
(3)期权的剩余年限: 假设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所在期间匀速行权,则各期权的剩余年限分别为1.5年、2.5年、3.5、4.5年;
(4)历史波动率:选取东材科技上市首日至2013年11月08日的股价的年化波动率,数值为40.67%;
(5)无风险收益率:以2013年11月8日公布的中证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相应期限的无风险收益率。其中1.5年期中证国债到期收益率为4.075%,2.5年期中证国债到期收益率为4.15%,3.5年期中证国债到期收益率为4.195%,4.5年期中证国债到期收益率为4.225% ;
(6)由于授予的权益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因此不考虑期权行权时对公司股本的摊薄效应。
根据上述参数进行测算,公司授予的4,000万份股票期权的总成本为8,100万元,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 分期 | 期权份数 (万份) | 每份期权公允价值 (元/份) | 期权公允价值 (万元) |
| 第一个行权期(10%) | 400 | 1.32 | 528 |
| 第二个行权期(30%) | 1,200 | 1.76 | 2,112 |
| 第三个行权期(30%) | 1,200 | 2.12 | 2,544 |
| 第四个行权期(30%) | 1,200 | 2.43 | 2,916 |
| 合计 | 4,000 | - | 8,100 |
2、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公司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内按年匀速摊销,则2013年-2018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年份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合计 |
| 各年摊销 期权费用 | 317.65 | 1,905.88 | 1,905.88 | 1,905.88 | 1,905.88 | 158.83 | 8,100 |
根据公司年报,2012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178.73万元,且以后各年度利润预期保持一定增长幅度,期权成本不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不良影响。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授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东材科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东材科技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五、上网公告附件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1日
●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8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2万吨特种聚酯薄膜技改项目”
试车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年产2万吨特种聚酯薄膜技改项目”已于2013年9月02日进行投料试车。截至目前,该项目试车进展顺利,生产装置运行稳定,各项工艺参数满足设计要求,产能已达到设计指标。项目试生产的产品厚度规格主要为50um-350um,品种包括用于光伏背板的中厚型特种聚酯薄膜、用于制冷压缩机行业用低萃取物聚酯薄膜、平板显示器用高透明聚酯薄膜、高端马达绝缘用阻燃聚酯薄膜、特种标签行业用白板膜等。上述产品的关键性能包括公差、平整度、机械性能、PCT(耐湿热老化)时间、雾度、透光率等都有较大程度提高和改善。该项目正式投产后将大大提升特种聚酯薄膜产品的供货保障能力,解决目前供不应求的状况,同时有助于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盈利能力。公司仍将对部分设备及工艺参数进行优化调整,为正式生产打好基础。
敬请广大投资者正确看待和理解项目进展,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年产3500吨电容器用聚丙烯薄膜
技改项目”试车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年产3500吨电容器用聚丙烯薄膜技改项目”于2013年09月26日进行投料试车。截至目前,该项目试车进展顺利,生产装置运行稳定, 各项工艺参数满足设计要求,产能已达到设计指标。项目试生产的产品主要包括用于直流电容、交流电容、安规电容行业的电晕处理光膜,厚度规格为2.8um-7.8um;用于高压电力电容器和中低压电容器的单面、双面粗化薄膜,厚度规格为11um-15um。上述产品外观良好,厚度均匀,拉伸强度、收缩率、延伸率等机械性能以及直流介电强度等电气性能,粗化薄膜的表面粗糙度均已通过公司内部检测,基本可以满足市场高端客户的需求。该项目正式投产后将大大提升电容器用聚丙烯薄膜的供货保障能力,解决目前供不应求的状况,同时有助于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盈利能力。公司仍将对部分设备及工艺参数进行优化调整,为正式生产打好基础。
敬请广大投资者正确看待和理解项目进展,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