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的股份解质公告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3-01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的股份解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5,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156%,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获悉,该公司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中支行的本公司股权3,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3%)已于2013年11月8日解除质押;解除该部分股份质押后,该公司被质押的本公司股权数合计为9,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78%)。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3-01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的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5,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156%,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获悉,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6,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65%)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其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13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4日止。
至本公告日止,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被质押的本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6,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43%)。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