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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期所保证金新规或年底前实施
    2013-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陈其珏

      

      上海期货交易所预计于年底前实施“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为了让市场更好地理解这一制度,以及相应的新“套利交易管理办法”,上期所有关部门负责人11日就这些规则制度中涉及的热点问题接受了采访。

      据介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将客户在同一会员处的同品种持仓视为一个投资组合单向收取保证金,对是否属于套保或套利交易、使用何种交易指令等不做任何限制。单向大边保证金不需要专门申请,该规则开始执行后,客户持仓将自动按照单向大边的原则计算保证金,没有任何申请或审批环节。

      另外,单向大边对客户在同一会员处的同品种双向持仓(无论是否同一合约)按买卖双边中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单向收取。不同品种的持仓目前不可以按单向大边计算保证金。

      同时,同品种跨期不同时间建仓的,也可以按单向大边计算保证金。

      业内人士介绍,上海期货交易所实施“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保证金优惠的措施,目的是为了促进交易量。

      一家期货公司结算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系列新规,目前还在学习中,交易所提供了培训便利,方便了学习。

      另据悉,中国证券网全文刊登了“上期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和‘套利交易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详细情况可上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