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临2013-05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公司网站http://www.newone.com.cn(以下简称“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定于2013年11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委党校学苑宾馆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由于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及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咨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
议案编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是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是 |
2.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是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是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是 |
2.04 | 发行数量 | 是 |
2.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是 |
2.06 | 限售期 | 是 |
2.07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是 |
2.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是 |
2.09 | 上市地点 | 是 |
2.10 | 决议有效期 | 是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是 |
4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是 |
5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是 |
6 |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是 |
7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是 |
8 | 关于批准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 是 |
9 |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是 |
10 | 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否 |
上述第1至9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在提交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1至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3项议案、第7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在以上媒体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第4项议案、第5项议案、第10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13年11月2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
3、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办理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还应传真或邮寄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
2013年11月12日——1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5楼(邮编:518026)。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960157、82960524、82943285
传真:0755-82944669
联系人:廖女士 陈先生 孙女士
(二)本次会议费用自理。
(三)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2.04 | 发行数量 | |||
2.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2.06 | 限售期 | |||
2.07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
2.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2.09 | 上市地点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8 | 关于批准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 |||
9 |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19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999 | 招证投票 | 19个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0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9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2.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1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2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3 |
2.04 | 发行数量 | 2.04 |
2.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
2.06 | 限售期 | 2.06 |
2.07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07 |
2.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8 |
2.09 | 上市地点 | 2.09 |
2.10 | 决议有效期 | 2.10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批准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1日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999)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99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的第1至10分项全部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99 | 买入 | 2.00元 | 1股 |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的第5项《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99 | 买入 | 2.05元 | 1股 |
如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99 | 买入 | 2.05元 | 2股 |
如对上述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99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