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3 股票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8日
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公司第十五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鲁丽娜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6,600,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4%。
公司董事鲁丽娜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600,7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600,7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3年11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股票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
向客户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回购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4月、8月,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与寿光顺华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顺华”)签署了硫化机、裁断机、成型机等设备的采购合同,合同价款共计人民币12,530万元。
2013年8月21日,“寿光顺华轮胎有限公司”更名为“寿光福麦斯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麦斯”)。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同意为福麦斯贷款购买上述产品提供回购担保,并于2013年11月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城阳支行、福麦斯签署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机械设备金融网从属协议》。 同时,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城阳支行与福麦斯签署了《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本次回购担保金额为6,259万元,期限三年。公司提供回购担保前,福麦斯已支付给软控机电设备采购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即3,759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寿光福麦斯轮胎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寿光市羊口临港工业园东环路滨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延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汽车密封条、橡胶件、汽车橡胶装饰件、轮胎、橡胶履带、钢圈;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原料、橡胶、钢材、炭黑、炭黑原料(上述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凭许可证生产);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不含国家限制禁止项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法定的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3年6月30日,福麦斯资产总额为32,242万元,负债总额31,705万元。福麦斯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在提供回购担保前,被担保方已支付回购担保对应产品30%的预付款;
2、被担保方将回购担保对应产品向贷款银行进行抵押;
3、签署反担保合同:公司与潍坊顺福昌橡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延顺先生及其配偶唐秀英女士签署了《保证合同》,郭延顺先生及配偶唐秀英女士以全部家庭财产对公司本次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第三方寿光市福满大地农装机械有限公司、潍坊顺福昌橡塑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寿光市福满大地农装机械有限公司、潍坊顺福昌橡塑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提供回购担保金额及回购金额
截至公告日,本次回购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余额累计24,711.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97%。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6%;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211.40万元(包含本次回购担保金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81%。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支付好友轮胎有限公司回购款人民币12,824,503.42元,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履行融资担保回购义务的公告》(2013-027)。
五、备查文件
1、《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机械设备金融网从属协议》。
2、福麦斯、中国光大银行城阳支行签订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3、公司与潍坊顺福昌橡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延顺先生及其配偶唐秀英女士,以及与第三方寿光市福满大地农装机械有限公司、潍坊顺福昌橡塑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