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编号:2013--028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2013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下午15:00至2013年11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燕根水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13年10月26日、2013年11月7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名,代表股份120,174,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098%。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股份107,566,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32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6名,代表股份12,607,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71%。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授权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747,652股,其中现场投票为107,566,609股,网络投票为6,181,04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为94.6524%;反对6,415,841股,其中现场投票为0股,网络投票为6,415,84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为5.3388%;弃权10,600股,其中现场投票为0股,网络投票为10,6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为0.008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晏维、方冰清
张晏维律师、方冰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