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3-05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22日、2013年11月0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45)、《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3-050),公告了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议案4、调整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760,279,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反对205,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弃权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表决结果:通过。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律师姓名: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咏桩律师、石磊律师 2、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六、备查文件 |
3、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