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2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1月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花国际(美国)有限公司持有新加坡三花100%的股权,为此,新加坡三花是在本公司管控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其经营在本公司管控范围内,该担保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80%的额度由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5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3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
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为境外全资子公司SANHUA INTERNTIONAL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三花”)提供内保外贷,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概述
为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有效利用新加坡三花作为公司境外贸易和融资的平台,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新昌县支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即本公司向农行新昌县支行申请开立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保函,保函受益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新加坡分行”),再由新加坡三花向农行新加坡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借款。
本次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的保函,其中20%即4,00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直接向农行新昌县支行缴纳等额保证金,其余80%由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2、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授权
因新加坡三花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为此,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内保外贷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ANHUA INTERNTIONAL SINGAPORE PTE.LTD.
2、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4日
3、注册地点:NO 3, ANSON ROAD, #07-01, SPRINGLEAF TOWER, SINGAPORE
4、负责人:张亚波
5、注册资本:10万美元
6、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对外投资
7、经营状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01.22万元,负债总额6.97万元,净资产为794.2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73万元,净利润-12.00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2,207.03万元,负债总额41,486.64万元,净资产为720.39万元,营业收入13,911.55万元,利润总额-58.88万元,净利润-57.10万元。(未经审计)
8、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花国际(美国)有限公司持有新加坡三花100%的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向农行新昌县支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即本公司向农行新昌县支行申请开立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保函,保函受益人为农行新加坡分行,再由新加坡三花向农行新加坡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借款。
本次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的保函,其中20%即4,00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直接向农行新昌县支行缴纳等额保证金,其余80%由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花国际(美国)有限公司持有新加坡三花100%的股权,为此,新加坡三花是在本公司管控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其经营在本公司管控范围内,该担保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80%的额度由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124,81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12%,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60,206.41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80%。本次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144,81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50.03%,上述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5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4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上午10:30
4、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大道西路35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6、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25日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审议《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1月29日上午8:30 -11:00下午13:30 -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255360,传真号码:0575-86563888-8288
2、联系人:吕逸芳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5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止2013年11月25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三花股份”(002050)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 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