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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3-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编号: 2013-029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障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程序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8月20日,公司刊登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该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zse.cn),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11月11日,公司与湖南新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岭化工”)在岳阳市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向新岭化工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按照新岭化工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支付,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

    同日,公司与新岭化工其他4位法人股东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长岭科技”)、湖南维益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维益佳”)、 湖南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盛锦新材料”)、湖南弘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弘成投资”)签署了《保证合同》(上述4位法人股东统称为“保证人”)。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对新岭化工向债权人(岳阳兴长)的借款提供担保,并按照“债务×保证人在新岭化工的持股比例/85.75”的公式计算其担保份额,各保证人就该担保份额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担保,债权人(岳阳兴长)可要求各保证人在其保证担保份额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按照上述担保份额计算公式,各保证人就上述3000万借款承担的保证担保份额为:

    股 东 名 称持股份比例(%)保证担保份额(万元)
    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公司30.003000*30/85.75=1050
    湖南维益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8753000*1.875/85.75=66
    湖南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1.8753000*1.875/85.75=66
    湖南弘成投资有限公司1.003000*1/85.75=34
    合 计34.751216

    保证人除与公司共同设立新岭化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保证人基本情况详见2012年8月11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zse.cn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新岭化工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该项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有关该项借款审批程序、公司与新岭化工的关联方关系及新岭化工基本情况等详见2013年8月20日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岭化工邻甲酚项目正在进行装置建设、设备安装。

    在此之前,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零。该合同履行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将达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9%。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