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50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于2011年11月9日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210万股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质押期限自2011年11月9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限售为止。2012年04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5元转增10股,2013年5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2元转增5股,两次权益分派后,星星集团该次质押的股份由2210万股变更为6630万股。2013年11月14日公司接到星星集团通知,由于贷款到期,星星集团于2013年11月12日将该次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的6630万股解除质押,同时将5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作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期限自2013年11月1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限售为止。
截至2013年11月14日,星星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0万股,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777万股,共计持有公司股票93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98%;星星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为663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0.7%,占公司总股本17.66%;星星集团本次新质押股份为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32%,占公司总股本13.32%。目前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473.1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9.03%,占公司总股本17.25%。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