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要闻
  • 5:要闻
  • 6:要闻
  • 7:新闻·市场
  • 8:艺术资产
  • 9:公司
  • 10:互动
  • 11:研究·金融
  • 12:股市行情
  • 13:市场数据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
  •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  
    2013年11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6版:信息披露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3-044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决议和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在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公司总部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陆元吉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25,172,226股,占公司总股份41,068.8万股的30.478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172,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轶男、邹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