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O二O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
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鼓励社会办医,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