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特别报道
  • 7:特别报道
  • 8:艺术资产
  • 9:公司
  • 10:市场
  • 11:市场
  • 12:评论
  • 13:专版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互动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海外
  • “组合拳”取代行政调控 房产市场步入稳健发展期
  • 破除城乡壁垒 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加速
  • “新土改”红利有望持续二三十年
  • 强化产权与市场 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出炉
  • 通过市场机制 让工业用地价值回归
  •  
    2013年11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6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  下一版
     
     
     
       | 6版:特别报道
    “组合拳”取代行政调控 房产市场步入稳健发展期
    破除城乡壁垒 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加速
    “新土改”红利有望持续二三十年
    强化产权与市场 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出炉
    通过市场机制 让工业用地价值回归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破除城乡壁垒 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加速
    2013-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梁敏 ○编辑 陈其珏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了明确部署,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对此,北京市社科院综治所副研究员姚兵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人的城镇化”是当前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实现“人的城镇化”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方面是剥离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社会福利安排,逐渐缩小直至取消不同户籍身份之间的差别;另一方面是开放户籍迁移和准入通道,直接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

      “从中央决定来看,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基本思路已经明确,就是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差别性的落户政策,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同时进一步弥合、拉平城市与农村的社会保障差距,为最终取消二元化的城乡户籍制创造条件。”姚兵说。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明确户籍改革思路,《决定》还一并出台了 “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纳入城镇社保体系”等配套制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称,“这些与户籍相配套,让人们看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多层次、全方位的。居民不分出身户籍,都应当拥有公平的机会、公平的权利和公平的规则。向着这个目标,应该说我们又迈进了一步。”

      姚兵认为,“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也有效解决了人口流入地事权与财权不对等的问题,有助于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实现实有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水平。”